敘述不具體,無法具體地說。

糾紛引起的輕傷害屬於「故意傷害」,視具體的情節,即使不自首,不諒解,不和解,不認罪認罰,有時也可能被處緩刑。

如果「尋釁滋事」等其他違反公共秩序的犯罪贊成輕傷害的,處罰會重點,也要看具體情節,也不排除判處緩刑。

供參考!


1.自首有比較明確的認定標準,不能隨便認定,而且,自首也不是後續宣告緩刑的充分、必要條件;

2.宣告緩刑也是有條件的,正面的條件主要是: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負面的條件主要是不是累犯。程序條件主要是:一般要經過審委會研究和社區調查。所以,宣告緩刑還是比較麻煩的,單純找關係未必能夠達到目的。

3.如果對方不賠償,被害人不諒解,對宣告緩刑當然會起阻止作用。


一般輕傷害類案件,只要不是性質極其惡劣的尋釁滋事,而是一般的故意傷害的話,如果嫌疑人沒有前科,主動悔過,坦白交代,認罪認罰,並且表示願意視經濟條件力所能及的賠償受害人的話,法院極少判實際刑的。如果受害人認為對方應當賠償的話,可以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比如經濟損失(醫藥費,誤工費等等),認定一個賠償結果,這個結果並不會很高。所以,如果還沒進入訴訟階段的話,個人建議,殺人不過頭點地,只要對方能認錯,並且適當的補償經濟損失,最好還是和解。當然,一定要法院判也不是不可以,不過我估計你不會喜歡法院的判決結果,也一定會認為有各種黑幕在裡面,保持好心態吧。


意思翻譯一下:如果我獅子大開口,萬一對方不想賠錢也緩刑,我們豈不是虧大了?


先補充描述,輕傷二級無法判斷觸犯罪名


如何定罪量刑是法院根據事實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判決,如果得到受害人諒解輕傷獲得緩刑的概率較大。


沒有諒解書,有賠償能力不積極賠償,難。


賠償肯定是要的,但是如果是因為你要100萬,對方沒給,開庭時他配合法官,法官讓賠多少他就賠多少這是有加分的。


沒諒解緩刑比較難。

但並非絕對沒有可能。


有這個可能


自首不是說搞就能搞的 沒有被害方的諒解 法院也不會輕易判處緩刑


自首和主動認罪坦白交代都是可以減輕處罰的條件,但是積極賠償是積極悔過的重要標準也是將案件後果危害降至最低的關鍵手段,法律首先要考慮的是被害人能否得到充分補償而不是懲罰犯罪嫌疑人,如果法院在被害人沒得到充分賠償的情況下輕判,你可以上訴


想多了,沒有諒解書是不能判緩刑的,只要你家人死咬著不放,他就一定要喫公家飯。而且你如果事後提出上訴,他還要在看守所等候漫長的二審流程,影響後面的減刑。


難道只有我認為在理論上諒解跟緩刑沒有必然聯繫?


若涉嫌罪名是故意傷害,嫌疑人確實屬於自首、認罪認罰且願意積極賠償,因受害方提出過高賠償要求的,緩刑可能性很大。


謝謝邀請!

碰到這種事情,首先相信司法機關能夠依法處理,保證公民的合法權利。

其次也要保存好證據,包括但不限於物證,人證,圖片,視頻,書面材料,是否自首,是否認罪態度好,是需要證據支持的。

然後多諮詢一下律師和其他經歷過類似情況的朋友,做到心中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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