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才會忘記,大人才做選擇題,小孩子從來都不會。多的是忘不了的,三天快速忘記,我覺得除了失憶症。應該不可能。


做不到的,隨他去吧,隨著情緒的劇烈波動,多巴胺的高水平分泌,多巴胺受體會減少 ,最終變得無感,只是記得曾經和這個人那樣好,也那樣痛。不會恨也不會愛,只是會告訴自己,這裡有個坑,我踩過,要小心


想的美


時間可以沖淡你想忘記的一切,把決定權交給時間。


三天時間也許不能吧。你可以忙起來,找事情做,不要讓思想空閑。去運動,健身,找個健身教練,虐的你精疲力竭。去旅行,去約對象,


三天之內找到比她更優秀的人


催眠法~


謝邀!

個人覺得自我催眠最快


不是不可能是根本不可能。


找一個更好的?壞的不去新的不來


問這種問題的人,證明你很難忘記,忘記就是不去想,如果不想,那不是就如同行屍走肉,忘不掉就忘不掉吧,何苦去為難自己,又有誰會去在乎,那只是你人生中的一段經歷,失去了,你的人生不就是不完整得了嗎,只有經歷了,才會去學著成長。


找一個更好的


有點難,看有讓人失憶的葯嗎?


別說三天,你要是不想忘記的話永遠都不會忘。


忘記是不可能的,人總要往前走,主要你自己走不出去,慢慢麻木就看淡了。


每天對著他(她)的照片問他(她)是誰,一般要堅持七天,但這樣會比較痛苦,會頭疼,嗜睡,忘記一些零星記憶。還有科學家研究七年可以徹徹底底忘記一個人,如果沒有忘記就別忘了他(她)對你來說很重要


讓自己忙碌起來,越忙碌越好。這樣可以讓你處於一種麻痹的狀態。忙的時候你就會專註於手邊的工作,就不會想起那個人了。


車禍,跳樓,拿板磚拍自己,等等方法都可以,不管是死亡還是失意都可以忘記。


把腦袋砍了


轉移注意力

求人不如求己,每日三省吾身,哪還有空管別人。

作業寫了嗎?學習進步了嗎?能上清北嗎?

工作找了嗎?脫貧了嗎?暴富了嗎?成馬雲了嗎?

如果都沒有,還不滾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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