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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與一時性起並不衝突。兩性關係如果不牽扯權利交換的而形成的姻緣,誕生之初都離不開「一時性起」。弗洛伊德「人格結構」中闡述的「私我(ID)」到今天已經引申為所有事物的屬性標誌~ID。真實屬性下產生的一時性起,一見鍾情怎麼來定義虛偽?象許多人不得善終的初戀發生時何嘗不是全力以赴一心一意。所以說真愛在婚姻中不見得無懈可擊,一時性起也並非齷齪不堪。

元和元年冬十二月,太原白樂天自校書尉丁盩厔。鴻與琅琊王質夫家於是邑,暇日相攜遊仙遊寺,話及此事,相與感嘆。質夫舉酒於樂天曰:「夫希代之事,非遇出世之才潤色之,則與時消沒,不聞於世。樂天深於詩,多於情者也。試為歌之,如何?」樂天因為《長恨歌》。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於將來者也。歌既成,使鴻傳焉。世所不聞者,予非開元遺民,不得知;世所知者,有《玄宗本紀》在。今但傳《長恨歌》雲爾。

《長恨歌》的創作意圖正如序言所表「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於將來者也。」正是由於該意圖才能流傳在儒家倫理體系的仕人中。詩人是感性的,不因為「甚惡」而抹煞「甚美」。應感謝日本對白居易的推崇,《長恨歌》得經世傳誦,沒有湮滅在政治風向的左右中。

今天我們讀《長恨歌》慨頌「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感嘆「真愛」還是「一時興起」?因為我們都是普通人,私我是與生俱在的本能和慾望,要求直接的,絕對的和即時的滿足,執行「快樂原則」。而自我。一方面要滿足私我,一方面還要符合客觀條件,奉行「現實原則」。恐怕只有超我才能分清李楊之愛的真偽,李隆基不超我,落實到今天具體個人也沒誰超我,只有喫瓜羣眾才超我。


玄宗和太真妃那點事是歷代好事的文人們所喜愛的素材,就連我們的魯迅也曾想插一棍子,可惜終究沒有搞成。

元和元年,約莫同時代的白居易就寫就了詞採艷艷、令長安紙貴的《長恨歌》,唐亡,五代人雜採正史野史,在《天寶遺事》裏對此也有繪聲繪色的描寫。在戲劇方面,到清代的洪昇終於完成了集梨園之大成的《長生殿》。

因為這個故事--似乎--包含了文學的兩大母題:愛情和政治,或者說自由與帝國。但是,這裡我要說的是:其實不然,這個故事實乃不尷不尬。

若以政治論,大可以往《大唐帝國衰亡史》的路子發展,作諷喻,作政治勸誡,安史之亂可以作為一個高潮,但這就與楊貴妃沒有決定性關係了,嚴肅的史家都知道,大唐絕不是楊貴妃搞敗的,雖然楊貴妃也不值得太多同情;如若論愛情,不可迴避的是,沒有李隆基的最終授意,軍士們是不可能殺掉楊貴妃的,殺掉固然不能否認曾經愛過,但再去歌頌他們的愛情就有點可笑了吧,七月七日長生殿,簡直就像是對愛情的反諷。

當然,我們並不能否認《長恨歌》是數一數二的名篇,幾乎字字珠璣,其中摩登的句子還能直接變成了我們今天的網路流行語的「天生麗質難自棄」「從此君王不早朝」,諸如此類。然而從《長恨歌》開始就存在著一個文本的斷裂與互斥,這是由這個故事本身決定的,但是,白居易何許人也,他當然曉得這個尷尬處,所以冠之以「恨」字,比如我們姑且可以理解為政治和愛欲難以得兼,安東尼最終選擇了埃及豔後,唐玄宗最終選擇的還是權力,作為一首詩歌,它能引起人們這些遐想,已經夠了。

我猜魯迅想重寫這個故事,就是為了作《故事新編》、《唐人故事》,反撥這些傳統敘事吧,而且重點是想寫唐朝的文明,惜乎不成。

到了西曆二〇一七年有凱歌大師的電影《妖貓傳》行於市,雖然「妖貓」這個藥引子放的不少,但還是書天寶遺事,我們知道它註定是不尷不尬的,一如大師他本人。


與萬裏錦繡江山相比,帝王的恩寵輕若浮屠塔角的銀鈴,清風徐來之際悅耳動聽,風狂雨驟之時蕩然無存。——《大唐西域少年行》第108章《藍田玉碎將星隕》


是不是真愛不知道,這兩人的故事由詩人點綴渲染而起,逐漸傳播開這種悲情浪漫主義。但實際只能說是有福同享,有難就崩。還是那種由上自下的感情階層,真也不會真到哪去。


是不是真愛不知道,也不重要;

但搶兒媳婦這種事情,再真愛這種事情也說不過去吧,

何況從那之後玄宗各種騷操作,

楊玉環還能收安祿山做乾兒子,

就算他們再真愛,

都已經刷了三觀,不忍直視。

如果真愛要用刷三觀的方式展現,

在下可不敢苟同


個人認為是真愛(不排除《長恨歌》的影響)。所謂的「一時興起」,這種說法很可笑,你想一個中老年的皇帝(唐玄宗娶楊玉環時五十多了),能隨便跟一個女人(還是自己兒媳婦)一時興起??有那慾望嗎?當然,馬嵬事變之後,後人對唐玄宗、楊玉環的故事有誇大,有藝術創作,《長恨歌》就是代表作。白居易在《長恨歌》中,歌頌的當然是兩人的愛情,同時也有詩人自身懷戀大唐盛世的感情包含在裡面。但是這決不是一時興起,毫無疑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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