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新月社聚餐會,梁啟超、胡適、徐志摩、聞一多等人與會。席間,大嘴胡適借酒發高論:中國詩人都喫肉,但無人以豬入詩。梁啟超聽了,不屑他撇撇嘴,說乾隆有「夕陽芳草見遊豬」的詩句。其實,更早的《木蘭辭》裏,就有「小弟聞姊來,磨刀霍霍向豬羊」。喜歡胡說的胡適,在中國大陸,被認作公知祖師爺,真是錯的離譜,胡適該是公不知的掌門人。

胡適初到美國留學,是進康乃爾大學農學系。學習蘋果分類時,胡適望著一大堆蘋果,束手無策。看來他最適合交幾條束脩,跟孔子學習。夫子厭惡農事,罵欲學稼穡的弟子樊遲:「小人哉,樊須也!」

害民族文化之蟊賊、卑劣之政客、最無品格之文化買辦、其人格等於野犬之狂吠!以今日一般政客如胡適等無道義,無人格,只賣其「自由」「民主」的假名,以提高其地位,期達其私慾,對國家前途與事實概置不顧,可恥!——蔣介石日記

《蔣介石日記》1960年9月8日:但有「胡說」對政府民主體制亦有其補益,否則,不能表明其政治為民主矣,故乃予以容忍。但此人徒有個人而無國家,徒恃外勢而無國法,只有自私而無道義,其人格等於野犬之狂吠。餘昔認為可友者,今後對察人擇交更不知其將如何審慎矣。《蔣介石日記》1962年3月3日:胡適之死,在革命事業與民族復興的建國思想言,乃除了障礙也。

1904年,胡適到上海求學,期間結識一個德國洋混混,一班酒肉朋友與洋混混一起鬼混,喫喝嫖賭樣樣俱全。據胡適59天版《藏暉室日記》:「有時候,整夜的打牌;有時候,連日的大醉。」粗略統計日記,兩個月內,胡適打牌15次,喝酒17次,進戲院捧戲子11次,逛窯子嫖妓10次,共計53次。

英語是清華學校教學用語言。除國文地理歷史修辭等少數課程使用漢語教學,其餘都用英語。語言乃文化之載體,故清華學生之所學,無時無刻不被美國文化影響和滲透。公民課課本印著美國星條旗,這種課的作用,主要是使學生愛美國。美國的「偉大人物」,其生卒年月要求學生熟記。胡適之類應款出現,他說:「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百事不如人,不但物質機械上不如人,……身體也不如人。」胡適為金陵大題寫詩句:「如果美國對華政策是『文化侵略』,我要大聲喊道『歡迎』。」有識者如章太炎先生,則不易被矇騙:「美國之返歲幣也,以助中國興學為辭,實則是鼓鑄漢奸之長策。」美國退款真實目的,被章一語道破:不外乎培養一批親美奴才。

1942年10月13日,蔣介石在日記《上星期反省錄》中寫道:「胡適乃今日文士名流之典型,而其患得患失之結果,不惜借外國之勢力,以自固其地位,甚至損害國家威信而亦在所不惜。 彼使美四年,除為其個人謀得名譽博士十餘位以外,對於國家與戰事毫無貢獻,甚至不肯說話,恐其獲罪於美國,而外間猶謂美國之不敢與倭妥協,終至決裂者,是其之功,則此次廢除不平等條約以前,如其尚未撤換,則其功更大,而政府令撤更為難矣!文人名流之為國乃如此而已。」

胡適提倡拜金主義,魯迅諷刺道:「在異性中看見愛,在百合花中看見天堂,在拾煤渣的老婦人的魂靈中看見拜金主義,世界現在常為受機關槍擁護的仁義所治理,在此時此地聽到這樣的消息,我委實身心舒服,如喝好酒。」

1927年,胡適博士作《提倡拜金主義》妙文,文中說:「美國人因為崇拜大拉(dollar之音譯),所以已經做到了真正『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理想境界了。」美國如今按需印「大拉」,買遍世界無需勞。胡博士真是了不起,可惜他只拿了30多個博士,他若做總統,中國今天至少可以不用門鎖。「大拉」的翻譯頗有意思。難道彼時中國人就知道美元是「上帝的大便」?????

關於胡適的學問

在哥倫比亞大學,胡適拜師哲學家杜威門下,其博士卻是肄業。至於未通過博士學位答辯的個中緣由,胡適並未提及,外人不得而知。

梁漱溟晚年接受採訪的時候,談到他一生最佩服的兩個人,一個是章士釗,一個是章太炎。有後生在章太炎面前議論哲學時談及康有為、梁啟超,並問「先生對於胡適之怎樣看」,不料章老先生竟哈哈大笑:「哲學,胡適之也配談麼?康梁多少有些『根』。胡適之,他連『根』都沒有。」[8] 此語可謂一語中的、一針見血。

旅美學者唐德剛,乃近代史大家。唐先生曾整理過《胡適口述自傳》,並著有《胡適雜憶》。儘管他對胡適頗有高評,但對其學問也不以為然:「胡適之那幾本破書,實在不值幾文。所以我們如果把胡適看成個單純的學者,那他便一無是處。連做個『水經注』專家,他也當之有愧。這便是海內外『專』——不論『白專』或『紅專』——之所以低估他的道理。」[9]國學大師、史學家錢穆和胡適為同代人,他對胡適第一印象也大不佳,認為此人「是個社會名流式的人物,骨子裡不是個讀書人」,「以言以人,兩無可取」。據瞭解錢穆的人說,錢先生對一個文人做出「不是個讀書人」的評議,確是很嚴峻的判詞了。錢穆對胡適的這種印象,後來只有加深,而無改變。其「世俗之名既大,世俗之事亦困擾之無窮」,正是錢穆對胡適樂於塵俗而無暇學問的判斷。錢穆與胡適相識於1928年。其時,錢穆尚在蘇州中學教國文,而身為北大教授的胡適早已名滿天下。胡適曾得人叮囑,來蘇州有兩人必見,其一便是錢穆。必見的理由可以想見:胡適的《中國哲學史》研究的對象是先秦諸子,而錢穆也正於此處用力,對諸子問題別有洞見。胡適往蘇州中學演講之際,校長招呼原本在臺下落座的錢穆登主席臺與胡適同坐。和真有學問的人一見,胡適即露了原形。錢穆在《師友雜憶》中記述當時的情景:「餘時撰《先秦諸子系年》,有兩書皆討論《史記·六國年表》者,遍覓遍詢不得。驟遇適之,不覺即出口詢之。適之無以對。」演講結束,校長請客,錢穆陪席。主人請胡在蘇留宿,胡適以忘帶刮鬍刀為由,堅持當日即返回上海。錢穆忖度胡的堅辭與他的「無以對」多少有些幹係。此後,胡適頗不願和錢穆打交道。兩人關係疏遠,原因之一是立場相反,氣味不投;更重要的原因是胡適的學問猶如蜻蜓點水,與錢穆相差太遠,很怕錢的較真和拷問。[10]

1934年,胡適完成了一部具有「成熟的胡氏學術風格」的論著《說儒》。此時,胡適已經是聲名顯赫的大師級文壇領袖了。《說儒》洋洋灑灑數萬言,歸納起來就四個字:儒學下賤。因為儒家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主幹,要否定中國文化必須從儒家下手。

關於做學問,胡適有一句名言:「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且看胡博士對儒家是如何假設,又如何求證的:1.一切從這個假設開始:「從儒服是殷服的線索上,我們可以大膽的推想:最初的儒都是殷人,都是殷的遺民,他們穿戴殷的古衣冠,習行殷的古禮。」

2.接下來,不知依據什麼,他說:「我們看殷墟(安陽)出土的遺物與文字可以明白殷人的文化是一種宗教的文化。」

3.接著,胡博士未經小心求證,就大膽判案了:「這種宗教需要一批有特別訓練的人。卜筮需用『卜筮人』;祭祀需用祝官;喪禮需用相禮的專家……他們只是『儒』。」4.再接著,未經求證,又拿出了猜測性的論斷:因為「孔子也很重視喪祭之禮」,說過「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大概當時的禮俗,凡有喪事,必須請襄禮的專家」。不知依據什麼,胡博士繼續做出結論:「儒是殷民族的教士,靠他們的宗教知識為衣食之端」,即:所謂儒,就是專門靠為別人辦喪事混飯喫的人。5.胡博士繼續推想:「他們(儒)既須靠襄禮為『衣食之端』,就往往不能講氣節了。」6.於是,胡博士宣稱:「在前三章裏,我們說明瞭『儒』的來歷」的基礎上,根本忘記了「推想」、「大概」這樣的大膽假設,進而拿出了大膽而不是小心求證的本事,斷然推出了鐵板釘釘的成果:「老子……然而他還是一個大師,還不能不做相喪助葬的職業;孔子……他也還是一個喪禮大師,也還是『喪事不敢不勉』。」就這樣,在胡博士的假設、求證之下,老子、孔子都成了「喪禮大師」。這樣的學問,實在是可笑之至。為了貶低中國歷史、侮辱中華文化,胡適可謂用盡了心思。那麼,胡適先生的這個判決,是否有疑點呢?當然有的是!筆者隨手就可提出幾個問題:第一,儒服就是殷人的服裝,商朝有天子,也有文武百官,他們是否是「儒」呢?是否著儒服呢?胡適沒說。胡適當然知道,孔子是商朝王室之後,也是春秋時期宋國國君之後;胡適還說過孔子曾任宋國宰相的祖宗也是「儒」。那麼,「儒服」是不是商朝貴族服飾呢?第二,既然「殷人的文化是一種宗教的文化」,「孔子也很重視喪祭之禮」,自在情理之中。但是,以孔子如此顯赫的家世,即便孔子是以辦「喪禮」為職業,難道孔子的祖宗也是幹這個的?第三,胡適說,「喪禮大師」是「遭人輕侮」的下賤職業。可是,魯國讓孔子擔任大司寇並代理宰相,老子還在周天子手下做官。難道大司寇也以操辦喪禮為主要工作?難道周天子的史官或者圖書館官員,也主要是操辦喪禮的?胡適有自己的目的。胡適及其弟子們之所以「為學術而學術」,是因為他們把自己的祖宗當敵人,把自己當外國人。


?還要「現在」看?


思想,理論和文學不同,胡適更重要的是思想理論上的成就地位,文學上魯迅在民國一代是首屈一指的,沒法比


通常人們更願意比他們的氣質人品,網上有一堆。諸如胡適平和魯迅偏激胡適寬容魯迅記仇之類,也有說胡適忠於婚姻,魯迅有二房。這類言論很多。信它們的大多比較傻。

比較少有人比他們的學術水平。高下很容易看明白。

第一次看到有人比文學成就。雖然胡適有些打油詩寫得蠻有意思的,小說肯定不行,《嘗試集》嘛,寬容一點說有開風氣之功,但真要在白話詩歌歷史上排名,我估計會在一千名後面。也許可以把他一些文章稱為散文,但估計沒人有興趣在藝術上評價它們。太水!魯迅的《吶喊》、《彷徨》、《故事新編》、《野草》、《朝花夕拾》,以及他的舊體詩,全是最一流的,現代文學歷史上無人企及。胡適怎麼比?聽說過瓊瑤和曹雪芹比文學成就的嗎?雖說韓寒小說也絕對不能和魯迅比,但我敢肯定,就文學成就而言,比胡適強。是否抄襲先不論。


文學成就的評價標準本就是一個有待商榷的問題,何況是其間的比較。

恰巧你拿來比較的對象又是政治敏感性不低的人物,這個問題確實很難被拿到文學領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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