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执行力的intp是怎么样的?
真的没有高执行力,自律的intp吗?真的没有可以不让自己能达到的成就被拖延症影响的intp吗?或者换一种问法,能够取得自己想要的高成就的intp是如何与自己的拖延症相处的?希望这个问题下的回答更多的能讨论intp的可能性和上限之类的。
参考康德。
正如达尔文可能代表著正常的外倾思维类型一样,我们也可以举出康德作为正常内倾思维类型的反面例证。前者以事实体现出来,后者诉诸于主观因素。达尔文(向外)跨越了客观事实的广阔疆域,而康德则将他自身(向内)收束于对普遍知识的批判考察。——荣格《心理类型》
康德的日常作息时间表
5:00
仆人浪泊叫醒康德。康德命令:无论他怎么赖床,浪泊都必须想方设法把他拖起来。喝两杯茶,抽一斗烟,备课。康大师严格规定自己每天只抽一斗烟,终生不变,但年纪越大,烟斗也越大。
7:00-9:00
上课。9:00-12:45
写作。康德的三大批判都完成于这个时间段。13:00-16:00
午餐,待客。16:00-17:00
康德独门散步。定时定点,广大柯城居民一看见康德就对表。有次康德看卢梭的《爱弥儿》走火入魔,忘了出门散步,广大市民一片混乱,一致认为教堂敲错了钟。17:00-22:00
看书。要求:书房温度恒定15度。
22:00-4:45
睡觉。
可以看毛姆的《The Vagrant Mood》,虽然当中写康德的是散文,但当时康德本身的自律和执行力也是众所周知的。
而康德本人对自律的看法如下,差不多就是【自律即自由】的意思,他本人也是成功践行了这种说法。
意志自律(Autonomie)是一切道德律和与之相符合的义务的惟一原则;反之,任意的一切他律(Heteronomie)不仅根本不建立任何责任,而且反倒与责任的原则和意志的德性相对立。 因为德性的惟一原则就在于对法则的一切质料(也就是对一个欲求的客体)有独立性,同时却又通过一个准则必须能胜任的单纯普遍立法形式来规定任意。但那种独立性是消极理解的自由,而纯粹的且本身实践的理性的这种自己立法则是积极理解的自由。(《实践理性批判》)
拖延症和INTP这个类型,可能并没有什么关系,任何人都有可能是拖延症,人都是会和自己的拖延症做斗争的,谁不想过得舒服一些?与其从mbti出发想要增强自己的执行力,不如看几本相关的工具书。
也不知道这个联系是怎么来的,通过词条搜索可以发现,到2009年为止的intp还没有和所谓的拖延症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