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中有這麼一句話 覺得也挺對的 請大家舉例分析一些皇帝 謝謝


謝邀。這個問題實際上在政治學上有一些研究和結論。而且中西方之間也有共性。

我先假設題主的這個觀點確實是成立的,因為我大致認同這個觀點。包括其他答主也有「慈不掌兵」的說法。

馬克斯·韋伯提出過一個重要的問題,在倫理世界中,政治的家園在哪裡?——簡而言之就是政治跟道德的關係應該是怎樣的?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與政治中的道德有什麼不同?

韋伯對此有兩段經典的論述:

在現實中,自鳴正義的道德比比皆是,它總是在為自我的某種選擇或無能虛構「正當的理由」。這對於政治而言毫無益處。

堅持道德的人所關心的,不是政治家所真正關懷的問題——未來以及政治家對未來的責任;相反,這種人所關心的,是「過去的罪責」這種在政治上不會有結果的問題。

說到這裡,必須說明一下,韋伯將政治的倫理分為信念倫理責任倫理

  1. 信念倫理:絕對的政治倫理,信念倫理的信徒在政治範疇之內,保持心志的純真,認為政治就是道德行為的延伸。他「所能意識到的『責任』,僅僅是去盯住信念之火」。
    1. 信念倫理無法看到,特別是在政治領裡面,善的動機可能產生惡的結果,而惡可能產生善。因為以政治為生的政治家依靠的是信念和激情,他們往往是理想主義者。
    2. 履行「責任倫理」的人,認為宇宙是非理性的,他知道以善良的意圖從事政治,並不一定能夠獲得客觀的、非理性的宇宙的配合。好的意圖並不一定能夠得到好的結果。要落實好的意圖,有效的手段扮演關鍵的角色。目的與手段之間處於「緊張」的境況之中。
  2. 責任倫理:政治家在權位之上,熟慮政治決定與政治行為可以預見的後果,並「真切而全心地感到對於可以預見的後果的責任」。
    1. 「責任倫理」的精義在於,在事情(政策及其執行)尚未發生之前,衡量不同政策與不同途徑可能產生的不同後果,然後選擇最能產生良好後果的政策與途徑,並盡量使這樣的選擇落實。
    2. 根據「信念倫理」從事政治的人,認為宇宙是理性的,所以建基於道德理性的「信念倫理」,能夠得到宇宙的配合而得以實現。如果目的並未實現或結果適得其反,則不是堅持這樣倫理的人的責任。對他而言,是時候未到,或責任在他人。

根據上面的論述,和對信念倫理責任倫理的分析,一個大致可以得到的結論是:責任倫理對於政治纔是有益的。

一個比較極端的區分日常生活的道德和政治語境中的道德的例子是:暴力。這也是政治家會面臨的兩難抉擇的集中發生地。不是隻有對內鎮壓纔算是暴力,解放軍解放西藏、公安幹警抓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剝奪罪犯自由,這些都屬於暴力的範疇。

在韋伯那個年代, 政治暴力的形式則是資產階級民族國家。在韋伯看來,國家是暴力的源頭,「國家理性」的產物不是別的,正是暴力。當代的話,所有的民族國家幾乎都符合韋伯的描述。

那麼這個兩難是什麼呢?—— 以政治為業,就意味著必然要運用暴力,甚至必須運用暴力(手段)去實現政治目標(目的)。應該如何去面對自身的信念與「事業」之間的這種衝突?

政治家本身採用暴力的手段,遵守責任倫理的政治行動,「他所追求的一切事情」,都會危及「靈魂得救」。信念倫理與責任倫理無法調和。

這就是為什麼好人當不了好皇帝。

參考資料:馬克斯韋伯, 學術與政治[M], 三聯書店, 2016.


何為好人,何為好皇帝,這個東西很抽象吧秦皇漢武,布武天下,雄主也。然此時民力耗盡,秦二世而亡,漢武終以罪己詔平怨。好人是什麼?難道是隱忍不發的老實人,難道就是不藏心機的實在人嘛?

我覺得不是啊

我眼中的好人,可以有心機,有私心,可以不是道德聖人,但是有底線,有公正,這個底線是民,可以有手段,但是不害無妄之人。從這一點,我覺得今天的我,去看以前那些封建帝王,我會說雄主,仁主,但是一定不會說好皇帝,因為在封建制度下,即使愛民,也不能真正的做到平等,做到天下平民享利

好皇帝一定是一個百姓心中的好人,只不過這個皇帝的還要有雷霆般的手段。沒有雷霆手段,怎能守護菩薩心腸?


瀉藥

帝皇之術 權利政治鬥爭

皇帝不一定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壞人

但一定是一個壞人


好人連女朋友都沒有,還想當皇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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