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诉刘鑫,刘鑫是否有赔偿义务?
没有任何赔偿任务,有人道主义感谢义务,给于帮助补偿。但由于江歌妈妈多年来对刘鑫及家庭 网路暴力骚扰,扰乱她正常生活侵犯刘鑫权益,协商已经不现实,可以通过诉讼协商一个补偿金额。
看到几个最早关注江歌案的 博主,说江歌妈妈日本庭审后,不仅当即表态不上诉还放肆了对陈世峰的民事求尝。
绝对没有,相反刘鑫应该起诉江歌妈妈名誉权,但是她没有。
赔偿义务是肯定没有的,补偿不知道
这案件没这么简单,江歌和刘鑫是不是同性恋都搞不清楚,这直接关系到陈是来杀刘鑫的,还是杀她们2个的
法理来讲,没有。
现实很残酷,但是法律就是无情的。
有赔偿义务,在犯罪人没有能力支付赔偿的情况下,案件直接或间接受益人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支付少量的赔偿
有,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刘鑫,事情发生后的所作所为,就不配为人。
提问者要么语文水平不行,
要么就是特意混淆视听,
义务和责任是两码事,
请搞清楚再提问~
江母现在是起诉刘鑫, 是追究其民事责任,明白吗?
我们不是大法官,我们也无法代表法律!
提问者既然想知道,就耐心的等待6月30号法律宣判的结果。
另外请你们消停一点,不要三番五次邀请我回答,也不要三番五次去提这些问题,很烦,安安静静,等待法庭宣判,结果不行?
你看你们发了多少提问? 和邀请发给我了,而且是同一个人发几次, 怎么回事啊? 下面截图…你说你们是路人,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