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赔偿任务,有人道主义感谢义务,给于帮助补偿。但由于江歌妈妈多年来对刘鑫及家庭 网路暴力骚扰,扰乱她正常生活侵犯刘鑫权益,协商已经不现实,可以通过诉讼协商一个补偿金额。

看到几个最早关注江歌案的 博主,说江歌妈妈日本庭审后,不仅当即表态不上诉还放肆了对陈世峰的民事求尝。


绝对没有,相反刘鑫应该起诉江歌妈妈名誉权,但是她没有。


赔偿义务是肯定没有的,补偿不知道

这案件没这么简单,江歌和刘鑫是不是同性恋都搞不清楚,这直接关系到陈是来杀刘鑫的,还是杀她们2个的


法理来讲,没有。

现实很残酷,但是法律就是无情的。


有赔偿义务,在犯罪人没有能力支付赔偿的情况下,案件直接或间接受益人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支付少量的赔偿


有,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刘鑫,事情发生后的所作所为,就不配为人。


提问者要么语文水平不行,

要么就是特意混淆视听,

义务和责任是两码事,

请搞清楚再提问~

江母现在是起诉刘鑫, 是追究其民事责任,明白吗?

我们不是大法官,我们也无法代表法律!

提问者既然想知道,就耐心的等待6月30号法律宣判的结果。

另外请你们消停一点,不要三番五次邀请我回答,也不要三番五次去提这些问题,很烦,安安静静,等待法庭宣判,结果不行?

你看你们发了多少提问? 和邀请发给我了,而且是同一个人发几次, 怎么回事啊? 下面截图…你说你们是路人,可能吗?

拜托了,不要再发这种邀请给我了。还有半个月就有判案结果了,耐心等待。


你说呢?

假如你的闺蜜刘小鑫,她在明知道前男友威胁她的情况下,还跑去你家里躲藏,还告诉前男友你家的地址。

然后你闺蜜刘小鑫的前男友跑来你家里堵门,你闺蜜把你踢出家门,反锁门躲在你家里面,任你在门外面被她前男友刀刀剐肉,哭天喊地,也无动于衷。

最后你死翘翘了。

你认为有没有赔偿的责任呢?

江母最后见到江歌的场景是,她女儿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个尸体标本,躺在那里,每一道伤口都被法医贴著各种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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