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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是一種提高自己的手段,眾所周知,在多數的藝術領域,模仿都是進步的主要手段,比如書法裡面的臨帖,比如制壺裡面的仿經典壺。這是必備的一個過程,模仿是讓你對基礎操作得心應手,之後才能發展出自己的風格。

而抄襲則不以提高自己為目的,單純的想藉助他人的成果來獲得自己的名利。而且最重要的是這一過程中並不承認是借鑒了別人的成果。

而且我個人認為,承不承認是別人的成果更加的重要。比如說,我寫了一篇《蘭亭序》,然後請人品鑒,說「你看我寫的王羲之的《蘭亭序》,寫的怎麼樣?」假如你寫的好,照樣可以獲得讚譽,有看上的,還是會高價購買,這樣依然可以獲得名利。但假如你寫了一篇,說是自己自創的書法,最後被人發現和顏真卿的字高度相似,那完蛋了,抄襲!名譽掃地。


模仿就是學習別人。而抄襲只是簡單地應該是偷取別人的成果,模仿比抄襲的範圍更廣。模仿致敬什麼的都是在不影響現作品的主線情節下使用的,而抄襲是直接推進了現作品的情節發展。

其實我們目前對一些網路小說抄襲的判定是很難的,再比如融梗,抄襲文風之類的更難判定,所以才會引起大量的撕逼……

情節的抄襲和套路也不是很好區分。比如,金庸的連城訣和西方小說基督山伯爵大家不覺得情節差不多嗎(?????)

還有就是,網上對一些小說的抄襲有點跟風黑……


仿寫得妙就是致敬,照搬就是抄襲。比方說金庸致敬紅樓夢:

紅樓夢第五回《遊幻境指迷十二釵 飲仙醪曲演紅樓夢》

「……案上設著武則天當日鏡室中設的寶鏡,一邊擺著飛燕立著舞過的金盤,盤內盛著安祿山擲過傷了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設著壽昌公主於含章殿下臥的榻,懸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聯珠帳……」

鹿鼎記42回

文字看上去如出一轍,情境卻大不相同,讀鹿鼎記這一段會笑破肚皮,你會覺得金庸在抄襲麼?


你好呀。

一、抄襲,指竊取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同時也是在著作權審判實踐中較難認定的行為。

二、剽竊,指抄襲(別人的思想或言詞);採用(創作出的產品)而不說出其來源。如:他的一本學術著作曾被厚顏無恥地剽竊,並以縮寫形式發行。

三、借鑒

著作權的取得以作者是否是自己獨立創作的為標準,也就是說要具有原創性。

四、我國司法實踐中認定抄襲和剽竊一般來說遵循三個標準:第一,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第二,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範圍。這裡的範圍不僅從量上來把握,主要還要從質上來確定;第三,引用是否標明出處。這裡所說的引用量,國外有些國家做了明確的規定,如有的國家法律規定不得超過1/4,有的則規定不超過1/3,有的規定引用部分不超過評價作品的1/10。我國《圖書期刊保護試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引用非詩詞類作品不得超過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總量不得超過本;人創作作品總量的十分之一。


比如,網文作家土豆開創鬥破流,而現在很多爽文模板都和鬥破很像,這就是模仿,所謂那些流派多數都是通過模仿他們的鼻祖和經典組成的,少數的確是自己也沒想到自己會被歸類於這個流派,而抄襲,就是大段落抄寫、複製,法律上雷同超過某個百分比就構成抄襲,但讀者眼中,一旦抄襲別人的小說顯眼了,都是要不得的,但抄百度應該沒問題吧?(被自己蠢哭了)


顧城說: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

模仿:白日告訴我我白色的心靈。(瞎姬芭寫的)

抄襲:黑夜給了我黑色的視覺感受器官。

致敬:#000000的天給了我#000000的視覺感受器官。


= =老找我回答這個問題是幹鎚子= =?

我的意見是,全看創作者對自己才華的自信程度。一般比較有才的創作者是能在借鑒模仿中有效規避全盤抄襲的。並且創造出新的經典作品。而水平不咋樣的,臉皮厚點的,基本上就那樣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在豆瓣鵝組站隊大張偉老是被邀請。那麼我就舉兩個例子吧。

大老師寫的洗刷刷,纏纏綿綿那一段——抄襲。(我要是說錯了別噴我,洗刷刷化蝶飛我一直分不太清楚)

大老師模仿的案例——沒有,他個人風格太強烈了。基本上只要他放在自己專輯裡了,你就知道是他做的東西。

我個人認為,這兩個本來就不太合適放在一起比較,你應該問——抄襲,剽竊,借鑒的區別。模仿涉及的是個人意識,自我這個主觀判斷這個方面。

回答完畢。


這個很難定義,有些低級手段就類似甄嬛傳和楚喬傳還有被溫老等很多作者告的某某。

高級的就類似去年唐某,你說他抄襲,仔細檢查很難構成,但是算致敬吧,某人又說:不,不是,我沒有。(她小說下面有回復粉絲是大風的門下走狗,某人靈感就是出自大風文中主角。這是把自己臉不當回事的打。)

你說高級的洗稿不算抄嗎?算,但是你沒證據,最主要別人還特不要臉。

類似今年墨香銅臭事件一樣,目前可分為致敬模仿類裏,但是她的態度……

所以,低級抄襲不要分辨,兩篇文一對比,粘貼複製,跑不掉。

高級抄的,文風人物設定故事等類似太多,哪怕打亂順序,沒跑。(只適合故事人物設定有辨識度的,當下的總裁,龍傲天文不算。)

模仿的話,看到一個作者的文,喜歡其中文風或者敘事,用同樣的手法寫出屬於自己筋骨、故事的文,可以算模仿。但是,前提你承認受到原作的啟發。

對於,明明靈感來源於別人的作品,偏偏死不承認,一定要賣老子就是有文化牛逼才能寫出絕世之作,你凡人都是垃圾的人設。

我只想說,對不起,我見你亦如是。

最後,在不確定的情況下是模仿還是抄襲的情況下看作者態度。

有些模仿的作者都會說明的。


模仿的主體是行為,抄襲的主體是內容。

簡單的說,因為抄襲的內容包含了一部分模仿的行為,所以從內容上講很難分得清。

但是,如果深入的去思考行為和內容的關係,也不是不可以得出區別。

這個最大的區別在於目的性,模仿的目的往往是學習某一行為產生的過程,抄襲的目的是不論過程如何只是為了得到內容。


著作權的範疇內,一般來說,模仿並不構成侵權。

例一,某A拍了個照片,照片是一隻烏龜翻倒後的樣子。某B模仿該照片中烏龜翻倒的樣子,畫了一副卡通畫。則某B的行為即是對某A照片內容的模仿,但某B並不侵犯某A所享有的攝影著作權。

例二,某C同樣根據某A的照片創作了一副油畫,但由於其油畫內容過度寫實,成畫後的效果與某A照片的效果幾乎一致。則可以判定某C的行為構成對某A照片的抄襲行為,即侵犯其攝影著作權的複製權。


從我們專業的角度,不嚴謹地講:正大光明地將你的作品和你的靈感來源放在一起對比,根據相像程度來認定是否抄襲。


嗯,是不是抄襲的底線肯定是以法律為準。

其實大家本來就是「抄來抄去」的,寫東西誰不是看到一個亮點覺得不錯,就引發了類似的想法?這叫抄嗎?我們從小背的詩詞,看的散文小說為的是啥?不就是積累這種「抄襲」的素材嘛!這種肯定不算抄。

抄襲其實很容易判斷,有沒有別人標誌性的原詞原句,如果沒有法律上就很難判定是抄襲。

至於劇情,人物設定,世界規則這些法律應該就沒辦法保護了,其實也沒必要保護。


咱們國家有法律吧。若僅從讀者的感受來看,還真不好說。就像我們天生知道什麼是藝術品,把兩篇創作時間有先後的文學作品擺出來,何為「抄襲模擬」,彷彿一目瞭然,然而把話說死,卻很不容易。

我們的古代,一向不怎麼崇尚商業性的文學,不大有版權觀念,讀書人憑學識自然知道一篇文章,哪幾句是作者引用或化用他人的話(那時沒有引號這個東西,並不標出文中哪句是別人的話)。所謂「抄襲模擬」,通常不過是寫好文章,炫耀學問的手段,「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一般搞不到版權的問題上來。受復古和擬古觀唸的影響,一些時代「抄襲模擬」還會蔚為風氣,文人拿來裝逼,原是深以為榮的。

所以「抄襲模擬」,也有兩個概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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