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理應有權知曉自己購買的產品是否為轉基因產品。轉基因技術雖然帶來了高產量和低價格的好處,但也一直是民眾討論的焦點,既然食用油外包裝要標註,那麼餐廳也應明確標註,讓消費者自助選擇是否購買。

而且餐廳只需貼出醒目的告示牌即可,執行起來並不複雜。


謝邀!

何止要這樣,還必須寫明餐廳所有員工以及三代以內所有人的出生年月日時辰,學歷,籍貫,生理周期,既往病史,3年內是否曾經食用轉基因食物。

對於動物食物,比如豬,要提供這頭豬三代以內的健康證明,親緣關係,配種記錄,屠宰日期,飼養員,屠宰人,運輸人姓名,籍貫,學歷等(參照前一段)。飼料來源,保質期,品牌,方圓一公里無轉基因植物的證明材料。

對於植物性的食物,必須提供父本和母本的健康記錄,種植場所,水質情況,種植人和採摘人,運輸人的情況(參考第一段)。每次淋水的水質記錄表,方圓十公里無轉基因植物的證明材料。

畢竟,百姓健康無小事。這些都必須立法在餐廳顯著位置公示!

誰能證明三年內吃過轉基因食物的廚師做的菜沒有毒?說這種廚師做的菜沒有毒的,麻煩先吃三代再做評論。反正我就認為食用過轉基因食物的廚師做的菜就是米國陰謀的武器。證據?莫須有!反正小崔家的廚師三年內沒吃過轉基因!民智已開,誰說這種廚師做的菜沒有害是賣國!


改幾個詞!

消費者理應有權知曉自己購買的菜品里的鹽是否為含碘鹽。食鹽加碘技術雖然帶來了防治地方性甲狀腺腫的好處,但也一直是民眾討論的焦點,既然超市裡食用鹽外包裝要標註,那麼餐廳也應明確標註,讓消費者自助選擇是否購買。

在一盤菜一旁樹個牌子,所用的鹽,含碘鹽要不要標註?海鹽、湖鹽、井鹽要不要標註?健康平衡鹽?竹鹽?低鈉鹽?喜雅拉雅玫瑰鹽?

在一盤番茄炒蛋一旁,要不要標註所用的水,是自來水?還是農夫山泉?純凈水?蒸餾水?如果是自來水,來源於江水?河水?溪水?雪山融水?地下水?所用的番茄的具體品種?種植產地?日照時間?用的是農家肥還是化肥?什麼時候用的?所用的雞蛋,用的雞的具體品種是哪一種?是白羽雞蘆花雞烏骨雞還是清遠雞?養殖這種雞的雞飼料里,用的是來自美國的轉基因大豆豆粕,還是來自阿根廷的轉基因大豆豆粕?撿雞蛋的人,是小夥子還是姑娘?

最好再標註出所用的番茄,和雞蛋的全基因組DNA鹼基對序列……

「餐廳只需貼出醒目的告示牌即可,執行起來並不複雜」!!!

是的,不太複雜,這個放在一盤番茄炒蛋一旁的標識牌子,面積大約只有不到十五個天安門廣場那麼大!


照你這個思路,每個餐廳門口都需要一面巨幕去羅列食材的詳細來源和內容,比如:所用雞肉,品種,來源,採購地點,飼養地點,飼養資質,喂的飼料,飼料品種,來源,出籠日期,天數,是否配過,打架過沒有.......

這就是你所謂的消費者知情權?

你會說,你默認餐廳都是應該保證食材來源足夠安全所以不用列舉。你不是也默認轉基因無害么。


自然不應該。

既然題主默認不討論轉基因有沒有害,那就意味著所謂的轉基因油需要被一視同仁。

在這個基礎上,飯店沒有義務特意標註自己所使用的一項普通原材料。

因此這個問題在這個意義上等價於飯店應該不應該標註自己所使用的任意一種原材料?

如此題主還覺得這個問題有可操作性嗎?


當然不應該。

能夠上市的產品都是已經被認為合法了的,為什麼要另外立法進行可能有「歧視性」或「導向性」的標註?

而且完全可以靠市場行為來做嘛,就像很多打著「有機作物」的名頭的餐館一樣,你覺得這是個賣點,你就在自己餐館的招牌上寫上唄,你去管別人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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