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衝突,那麼就是都有責任,比較考慮互毆。正當防衛的前提是,你必第一時間有一個逃離的行為,被追上或逃離不成,才涉及到正當防衛,站樁對打,基本上算不得正當防衛,是要負責的。


一般情況下,有衝突就不算,i如是對方旡故找茬纔是。

請問,對方人多,怎麼還讓你把他打骨折了?有點不切實際,是文考題目嗎?


額,如果只有一個人並且沒有殺傷性的武器或殺傷性的打你,他只是推你罵你你就把他打殘了好像犯法的


我覺得算,人家都打你了


非專業人士個人意見,如果你主動言語挑釁,算尋釁滋事應該算你的責任不會算正當防衛,如果你沒說什麼被打了還手也得看情況,你是回擊一拳就打骨折了還是在吧對面擊倒後接著打?如果一拳那的看你學沒學過搏擊,如果學過你算是故意的,如果沒學應該輕點,然後看你是不是在對面倒地後或者無反抗能力後出手,總的來說就是他不具備反擊能力時你打他都算你的事


算鬥毆,你們要是不接受調解就都拘留


我想對方是一羣人的話那絕對是正當防衛了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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