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撿都懶得撿,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如就讓手機待在失主掉的地方,人家也方便回來找。
不會,我會還給人家,太破的我不撿
我覺得這個沒有必要吧!相信自己如果丟了手機那種焦急的心情也是有體會吧!既然見到了還給人家不就好了,索要感謝費沒有那個必要,那換做自己的手機丟了人家給你感謝費你會收嗎?
可以的,法律上也是允許的,金額自己把握好就行
兩千以下不會,兩千以上的我會提一下,但如果失主不給我也懶得理。
感謝邀請!
我大姑,跟我講過……
那一年她撿到了一部手機,高級的,挺貴的……就這樣吧。然後當晚她就聽了那部手機來的電話,是小縣城某個私人學校的(有初中部高中部)學生,大姑也應著對方的要求送了過去。
對方來了直接拿走手機,謝謝都不說一聲,好像你撿到她手機就是你的錯,你送來依舊不能抵消你犯下的錯!
大姑就向對方索要費用了!其實大姑本來也不想要的,你謝謝都不說一聲,就這麼理直氣壯,要臉嗎?對方拒絕給,當然,大姑不也沒有死糾到底,就沒有拿到費用,就要她20塊錢而已!
我感覺這樣的學生真是噁心到我了,怪不得那個學校風評不好,原來是她們的存在!當然了,這個學校一直都不怎麼樣!出這樣的學生也不是什麼稀奇事!
好心要看人的!別把自己的善意送給那些沒有感恩之心的人!
剛剛刷了其他答主的回答,其實大姑給她送手機的路程也差不多那個價錢。一直是干開車送人的……
我的話肯定不會主動索取,畢竟九年制義務教育告訴我們拾金不昧是美德,而且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失物是要歸還給失主的。不過索取適量的報酬是合法的,負責保管期間產生支出費用(例如交通費等等)要求合理報酬是權利,放棄報酬是美德。但如果過度索要大額報酬,而且達不成共識拒絕交還失物,那就是違法的了。當然要是失主怎麼都要給報酬,那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