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捡都懒得捡,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如就让手机待在失主掉的地方,人家也方便回来找。
不会,我会还给人家,太破的我不捡
我觉得这个没有必要吧!相信自己如果丢了手机那种焦急的心情也是有体会吧!既然见到了还给人家不就好了,索要感谢费没有那个必要,那换做自己的手机丢了人家给你感谢费你会收吗?
可以的,法律上也是允许的,金额自己把握好就行
两千以下不会,两千以上的我会提一下,但如果失主不给我也懒得理。
感谢邀请!
我大姑,跟我讲过……
那一年她捡到了一部手机,高级的,挺贵的……就这样吧。然后当晚她就听了那部手机来的电话,是小县城某个私人学校的(有初中部高中部)学生,大姑也应著对方的要求送了过去。
对方来了直接拿走手机,谢谢都不说一声,好像你捡到她手机就是你的错,你送来依旧不能抵消你犯下的错!
大姑就向对方索要费用了!其实大姑本来也不想要的,你谢谢都不说一声,就这么理直气壮,要脸吗?对方拒绝给,当然,大姑不也没有死纠到底,就没有拿到费用,就要她20块钱而已!
我感觉这样的学生真是恶心到我了,怪不得那个学校风评不好,原来是她们的存在!当然了,这个学校一直都不怎么样!出这样的学生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好心要看人的!别把自己的善意送给那些没有感恩之心的人!
刚刚刷了其他答主的回答,其实大姑给她送手机的路程也差不多那个价钱。一直是干开车送人的……
我的话肯定不会主动索取,毕竟九年制义务教育告诉我们拾金不昧是美德,而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失物是要归还给失主的。不过索取适量的报酬是合法的,负责保管期间产生支出费用(例如交通费等等)要求合理报酬是权利,放弃报酬是美德。但如果过度索要大额报酬,而且达不成共识拒绝交还失物,那就是违法的了。当然要是失主怎么都要给报酬,那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