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部分答主的回答,深受啟發,亦認為不衝突。

站在別人角度思考,就是同理心,瞭然對方的喜惡,從而遊刃有餘。

子非魚,則是在同理心的基礎上,不幹預他人的想法,他怎麼想,包括他的喜惡是他本人的事,我們無權改變,最好不要觸犯其逆鱗,總之,他開心就好,只要沒有侵犯到我們權益,就盡量不打擾。


不衝突。

站在別人的角度思考,是使用「同理」的思維方式思考,並非就已經獲取到他人的意識內容了。所以即使站在別人角度思考,你依舊不是別人,但你可以做出一系列有現實意義的假設。


這兩個都和界限感有關,不衝突,但有區別。

但如果理解有偏差就會有衝突。

舉個例子:

比如,

孩子說:「媽,我真的不冷。媽,我真的飽了。」

媽媽說:「我不信,你就是冷,就是餓。不要嘴硬了。不用這麼逞強。」

這裡面的媽媽,有可能就是個人界限感缺失。可以說她,不明白「子非魚」,有可能,有可能哦,她真的認為孩子就是她身上掉下的一塊肉,是自己的一部分。

她理解的「站在別人的角度思考」是把兩個人變成一個人的共生模式。在她眼中,另一個人不是一個獨立的,有自己的思想和感受,能自己為自己負責的個體。

注意了啊,「站在別人的角度」,姐妹們,這裡面說的是「別人」。

別人這個概念不簡單。首先得把自己獨立於他人,還得從思想層面意識到,別人不是物,而是人,有自己的思想和感受的,獨立的個體。

這需要底層的心理發育成熟達到邊界清晰的狀態才能真正理解。

如果達不到的話,在認知偏差下,呈現在她眼中的「站在別人角度思考」就會在不睱思索下,在她的直覺下呈現出一種共生?評判。

雖然是一種關心,但呈現在孩子眼中的,可能是一種精神暴力。

並不是主觀惡意,有可能是曾經喫不飽穿不暖的時代過來,還有很多兄弟姐妹,那時候很多孩子都是如此懂事,不想讓父母為難。

現在時代變了,他們看到孩子,很努力的回憶,他們小時候。結果她把自己和孩子混作一談了。愛你勝過愛自己,用力的結果就是……拚命的補償過去那個喫不飽穿暖的孩子,而不是眼下這個孩子。

能力不及,不知還可以把孩子當作另一個獨立於自己之外的個體。

……最後,只能呈現出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別人身上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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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非魚,和那句有名的don』t judge差不多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雙標要不得)

己所欲 慎施於人(與「彼之蜜糖,我之砒霜」可以一起理解。)

真正的站在別人的角度思考——真正的換位思考是——真正的共情。

真正大共情不是共生。不是讓你變成別人,也不是讓別人變成你,不是讓你去評判別人,更不是讓你去操縱別人,而是去看到,去接納別人最真實的樣子。

(剛纔回來看一下,發現有錯別字,稍稍潤色了一下)


看是不是符合你的利益吧!不管什麼道理,讓你利益不得或者受損,就是不好的


個人覺得不衝突吧,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理解和認同是兩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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