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做过好事或帮助过别人不表白,会积双倍功德,如做了好事或帮助了别人,直接表白就不积功德,你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表白。

两个好处——

例1:「宝贝,我把地擦了!」

「嗯,看出来了,真是个乖宝宝!」

结论:家务不重要,重要的是让对方知道你很开心地在做。很多事都是「对人不对事」。

例2:「宝贝,我把地擦了!」

「就说嘛!我的那瓶乳液是不是你打碎的!」

「对呀,早就看它不顺眼了,我给买了瓶更适合你的。」

结论:你认为的好事,对方可能并不这么认为。表白后就给了对方可以追责的机会,说明敢于承担后果。

从功德的角度看,你想到了不同行为的「加分」问题,这时候已经不加分了。只有出于自然的好事才能加两倍「经验」,跟道家的无为一个意思。


不是说你不说出去福报就大而是你布施了 但你根本不当回事 连会有福报这种念头想法都没有才是真布施敢问普通人有几人能做到 你做了好事多多少少心理都会开心 那就不对了打个不恰当的比喻你要把布施当做平时喝水吃饭呼吸那般平常 那你就真的

是个有大福报的人了


呵,做好事当银行积分换奖品呢?就是因为那么多人不会自发的做好事,佛爷只能给你们弄一套积分换奖品制度,让你们为了功利也好多少做点好事,咋就不懂佛爷的心呢


抱歉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所以说我不能从你想要的佛学或者功德的角度上论证做好事要不要表白。

我从一个唯物主义者的角度来论证做好事的动力吧。

在我眼中看来,信徒做好事其实是在做一个交易,在和自己理想中的「上帝」、「因果」之类的超自然力量做一个交易,我做你喜欢的事(行善事、传教等),你将来给我好处(死后上天堂、转世入上三道等),根本的来讲还是利己的。

而在我——一个唯物主义者——的观念中,行善首先是人性的一部分,作为一种社会性动物,对受苦者抱有怜悯之心是刻印在我们基因的一种本能,互帮互助的团体才更有可能活下来。所以我们才会怜悯受苦之人并施出援手,这就和吃饭喝水一样是一种本能。

其次,正如马克思所言,当你的眼界不仅仅局限在个人的时候,你就会看到社会整体利益的存在。多数情况下做好事是有利于整体利益的,这个时候你也会有动力去做好事。

前面我论证了做好事的合法性,接下来是表白是否有必要。

关于这个我想起来了「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典故,如果说你做好事的确是由于内心的同理心和怜悯之情,要不要表白取决于社会效益(不过多数情况下取决于你自己的心情)

_(:з」∠)_


行善不图报才会有更大的阴德。


做了总比没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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