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人類獲取器官,又或者通過試管嬰兒人工造一些人來獲取器官,不是可以很大幅度的提高我們人類的壽命么?把這些專門用來獲取器官的人放到某個島上圈養

零件庫也有子宮,或者人造子宮,不也是可能實現的么?


謝邀。

我覺得,這個問題的本質,其實就是在討論一個很基本的問題:

人的定義是什麼

克隆人算人么?

只要他滿足人的定義,那他就是人。

只要他是人,那就享有人權,受法律的保護和約束。

至於題主的問題,我覺得你說的內容和問的問題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從你的描述上看,你想要詢問的是克隆器官或者人造器官,而不是克隆人,這是有本質區別的。


首先,克隆人算人嗎?ta擁有著人的思維,思考能力,擁有著人的身體,所以ta受人權保護。ta擁有醫療自主權。

通過試管嬰兒來提供器官,本身就是國際上不提倡的,違反倫理的。

如果能通過克隆人獲取器官的話,那有一天會不會通過貧民獲取器官呢?這會不會逐漸衍生衍生成為一條產業鏈。

就像人通過野生動物來彰顯權貴,現在衍生成了用兒童的脊柱做包,被稱為時尚。

人類通過捕獵其他生物獲取優越感,有一天動物不足以滿足他們的虛榮心時。他們的毒手,會不會伸向同類呢?


假設你的設想成立,那為了確保每個人都有一個克隆體可用,現在的每個人都需要一個零件庫,那麼地球上的人類數量會是現在的兩倍,先不說誰花錢來養,真到那個時候,地球不堪重負,誰都別想好好活下去。

那你可能要說,勢必有錢有權的人才養得起零件庫。那麼這種技術就會壟斷在少數的上流社會的人手裡 ,這部分人假設佔1%,那麼剩下的99%會服氣嗎?你如何保證自己可以躋身那前1%呢?最後這技術造福人類了嗎?明顯沒有,還不如多培養些好的醫生來的實在。

最後,克隆人也是人。我們憑什麼去界定法律可以保護的人的範圍?是人就應該受到法律保護。你的設想違背了人類最基本的道德觀和倫理觀,把克隆人當做零件庫,這是在踐踏作為人類最基本的良心,是最自私自利的想法。

人活一輩子,有苦有樂,這一生過了也就罷了,不求為國家建功立業,只要來這世上走一遭便不虛此行了,想方設法延長生命的長度有什麼意義呢?再說你以為有了零件庫就可以做到延長壽命了?太天真了,你對醫學的了解還有待提高。的確有一些病是換了器官就能活,但是更多的是疑難雜症,基因出了問題導致的病才是最難解的。


很簡單的道理,對於社會來說,你是一個單位的勞動力,你的克隆體也是一個單位的勞動力,我們憑什麼讓你的克隆體變成零件庫?

你說的可以改變人的定義範圍,同樣的,那我們為什麼不可以直接把你定義成零件庫給有需要的人用?

你的生命的價值量高於克隆體是基於你的視角,我們看可不是這樣。

再舉個例子,人是會衰老的,身體素質和精神狀態都會逐步下降,那為什麼不可以在你開始衰老之後做一個你的克隆體代替你,然後把你人道毀滅?這可是既能減輕社會負擔又能獲得年輕的勞動力的辦法。

況且,每個地區都有一個最高的人口承載上限,社會需要的是高質量可以產生價值的人口,而不是靠人造器官苟延殘喘需要社會供養甚至靠剝奪其他人生存權來續命的寄生蟲。對於人類而言,你到時候了該死就死才是最吼的。


先說明一下以防有人不知道,以現在的技術克隆人一定是試管嬰兒。

然後試管嬰兒與正常嬰兒一樣,要植入母體子宮,十月懷胎,分娩出生。

那麼問題來了,克隆人/試管嬰兒憑什麼沒有人權?

你讓一個代孕媽媽十月懷胎生個畜生出來?


木目前克隆技術已經很成熟了,為什麼沒有對人類大規模的應用,主要是擔心倫理和法律問題。如果一個人生病了需要更換器官,隨便就克隆一個和自己一模一樣的人,然後取走克隆人身上的器官,移到自己的身上。那麼現有的法律體系會完全崩潰掉,整個世界要亂套了。

只能說除了技術上可行,其他各個方面都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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