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昨天下午我回家將車停在小區的車位里,然後早上保安敲門告訴我車被撞了(我睡覺電話關機聯繫不到)。

後來從警察那了解到大概是這麼個情況:昨晚十一點半左右,有六人駕一輛路虎(不是我們小區的人,說是進來送人)開進小區,然後在一路口與小區內的另一輛車發生矛盾,據昨晚錄的口供說,兩輛車都不讓路,然後我們小區的這個人就下車拿了一把斧子朝他們走過去,然後嚇得這個開路虎的人情急之下猛踩油門跑,然後連撞小區內八輛車,後來又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他們就和此人打起來了,有居民看到打架報了警,半夜將他們都帶去了派出所。警察說當晚他們六人中有四人喝了酒,然後晚上錄口供的時候一男子A,說是他開的車,第二天上午把有損失的車主都召集來商討賠償問題,然後看出來A有些緊張和猶豫,過了一會A說找主事的人來,一會又來了一男子B,這時候男子B說昨晚其實是他開的車(但是警察跟我們說其實根本不是他倆開的車,監控看的很明白),然後跟我們商討賠償問題,其他六人損失不是很嚴重,只有我和另一位車主的車破損比較嚴重,所以我們兩家的意思是讓他們賠新車,我的車才開不到2W公里,幾乎就是新車。而他的意思是把我們的車拖到4S店,他付全款把車修好這事就算完了。但是我新新的車好好的放著就讓碰了,而且碰的很厲害(路虎撞到我的車,然後又頂著我的車頂到後面的兩輛車頂著往後走了三米多,我的車原本豎放著,給我撞得都快橫過來了),難道你就修好我繼續開就完事了?車一有了大碰撞,說不好聽的就成了事故車了,誰還願意開啊?我在高速上還敢開么?誰知道哪碰的車都鬆散了?下面是具體圖片:

而且路虎也不是他們的,是他們老闆的,現在聯繫不到車主人,說是有事不在本地。然後B就不同意我們的方案,說是只能保證去4S店把車修好,說他本身家裡條件也不好,賠不起,父親生病現在還在住院什麼的。我們的意思是要不就賠車,也就是私了,要不就報案走法律途徑,因為肯定不是他們兩人開的車(監控很清楚,保安也有看見),他們肯定是在頂替做假證,而且肯定有人酒駕或者醉駕,男子A當晚筆錄已經說他開的車,要是報案肯定算他做假證的。然後下午到了派出所,B還是表示真的沒錢賠,只能給修車。我們無奈只好報了案,警察說要等國慶七天假期結束後才開始處理。事情現在就是這樣,我想問幾個問題:1:我們兩家這樣要求算過分么?要是過分我應該怎麼要求?難道就讓他修好我繼續開么?

2:車被撞成這樣會造成永久性的損傷么?我找幾個修車師傅看過,都說不一定,而且就是有,也不一定能檢測出來。

3:要是他真就沒錢賠,我們怎麼辦?難道就吃這個啞巴虧么?拜託各位知友了,多謝!


你都住的什麼小區啊?一個小矛盾就拿一把斧子出來干架的?有點《功夫》里的趕腳,哈哈。

首先,賠新車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就是起訴到法院都不會得到支持的,因為你的車損遠沒有到報廢那麼嚴重。

受損的地方其實應該就是幾個:右前翼子板鈑金,右大燈更換,右前霧燈更換,後杠更換,前杠半噴。拆開來看看前後防撞梁有無受損(也不知凱越有沒有後防撞梁,忘了),到修理廠再具體定損。一句話,這種車損遠未達到影響修復後行車安全的程度。

你報警,警方當然也會將其繩之以法,肇事者會受到相應刑罰,蹲號子,可能還會有罰金,問題是到時他還是要修你的車啊,但他還在蹲號子啊,效率是不是低了一些。所以我估計警察來了第一件事也是希望你們調解的。法律也是要兼顧效率的。
如果你真的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只會支持你讓對方賠付修車款,而不會支持對方賠付你汽車的折舊費或者給你換新車的,所以碰上這樣的事情只能算你倒霉。此外,你的車從外表看起來受損並不嚴重,只要修復得當對日後使用是沒有影響的。最後,如果你的車是自動擋(雖然從輪轂看是手動擋的),記得提醒維修人員查看變速箱的受損情況。
謝邀。1.你的賠償要求過分,保險公司只支持修車。只有在傷及駕駛樓子的情況下,或者車損高於車價,保險公司才認可報廢,賠償你車輛的評估價格。在哪裡什麼情況下都不存在陪新車的情況。

2.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查實酒駕人員。但是這樣會導致保險公司拒賠,要慎重考慮。可以訴求賠償一定數額的加速折舊費,但法院支不支持,支持多少,就不好說了。

3.肇事司機沒有賠償能力沒關係,你可以追究車主,車主把車借給別人,同樣負擔賠償責任。個人建議,賠償修車費就得了,看你車輛受損程度還可以,不至於修不好。

不可能賠新車。

等你成長為老司機之後,你就會發現 發生交通事故太正常,所以車子絕對是消耗品。所以能在4S店修好 就可以啦
怎麼會賠新車,用腳趾頭思考都不會
逗比,賠新車不現實的,給你修好就不錯了。萬一對方賴皮了,一句話沒錢,你愛咋咋的,你怎麼弄?
可以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
賠新車是不現實的。

萬把塊錢的車撞了

有經濟條件換車

沒經濟條件修了繼續開

不用糾結完全沒問題

和手機一樣

汽車就是一個消耗品

基本過保修期,差不多現款就變成老款

就需要換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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