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关于在今年中考的一件事,我以前的小学老师监考,看到两个女生穿的是超短裙,其中一个穿的是黑丝(好像)吊带袜,考场的男生就沸腾了,考试的时候脸红+偷瞄,老师建议在这种正视的场合应该著装合适,不要穿著太过暴露,他有点担心就是青春期的男生考试会受影响,从而不专心考试。而另外一个女生认为穿衣应该自由,认为考试不仅考成绩还是考专注力,认为老师在性化女性(我已经美化了她的发言了,我不喜欢她咄咄逼人的语气和人上人的优越感,真的太没礼貌了),我认为他们都有各自的道理,但有点糊,所以想问问呼友们怎么看?


别人穿个超短裙就沸腾了,这点定力考不好口口(因知乎友善度要求被屏蔽)。

好吧,这话可能说的有点偏激。那就讲点实际的,人生在世,学校一层层考试选拔后送入社会的应该是什么人。你是老板、政府、研究机构,你想要怎样的劳动力。

首先,你需要一个能干活的人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听得懂任务要求,这在学校里就是听得懂问题;第二就是能够按时完成任务,在这学校就是能够按时完成作业上交/在限定时间内做完考卷;第三就是有学习能力,菜鸟入职第一年总是有很多东西要学的,好的工作单位也会提供集中培训或者师傅带著干活,这和在学校里听课区别不是很大。

实现了上面三点,作为劳动力来讲基本就合格了,可以创造价值。

但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今天要求的已经不止能干活这一点了。对基本的道德素质是有要求的。道德在明面上是不能有大的瑕疵的。

没有一个公司觉得单位员工公开性骚扰女性是一件好事。政府机构就不用提了,生活作风问题现在抓的很严。学术机构也不例外,出现一例都是大丑闻。

人与动物的主要区别就是人会在自己的动物性上罩上文明的外衣,以求体面。初中的孩子,正是建立这样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学校和家长有义务教男孩子如何正确对待穿著性感的女性。

否则,悲剧也不是一两件了。不知你是否读过某北大毕业生工作后找小姐染艾滋等死的那份死亡笔记。这件事应该告诉你,道德方面教养缺失太严重的话,就算考入北大,也过不好这一生。


穿衣戴帽,个人所好。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不同,喜好不同,表现的形式就会各式各样。但总的一个要求是要有基本的伦理观念,遵守相应的道德规范。用风序良俗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做过于让社会反感而出格的事情是最基本的底线。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了个邪恶的想法,以后我女儿中高考的时候,我就让她穿的特别性感,然后让全考场的男生看的春心荡漾,无心考试,临场发挥不佳,这样我女儿能考上重点高中和大学的概率就会有所提高。

然后说说自由,昨天晚上刚刚看了一个视频,穿衣自由有三种自由。即穿衣自由,言论自由,采纳自由。

也就是说,你穿什么衣服,是你的自由,别人给予你什么样的评价,是别人的自由,你听不听取别人的建议,又是你的自由。

但是,前两种自由是有边界的,言论自由的边界是法律,就是你不能严重的侮辱诽谤他人,否则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穿衣自由首先的底线就是法律,你不能在大街上裸奔,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规定不能裸奔。

其次就是一些道德,社会观念。

但道德和社会观念本身是一种非常模糊的概念,例如前两年发生的,穿哥特风洛丽塔坐地铁被安检员拦截下的案件,这件事其实有支持也有反对的,因为每个人对这件事看法都不同。

很多时候,社会观念其实是一种刻板印象,例如,婚礼上,新娘的著装都是白色或者大红,因为白色代表纯洁,红色代表喜庆,可为什么白色代表纯洁,红色代表喜庆?难道是所有红色的东西能开口说话:「我很喜庆」吗?当然不是,其实这也是人为的规定,也是一种刻板印象。

什么是刻板印象呢?简单来说就是:当人们对某种事物有某种固定的看法(即认为该事物应该具有(或不具有)某种特性),但事实上,这种特性并非该事物自带或独有的,那么,人们的这种看法就被称为对该事物的刻板印象。

当然,有些刻板印象是好的,有些是不好的,有些你说好说坏其实都可以。

什么是好的刻板印象?例如学校要穿校服,因为便于管理,也能加强学生对自己「学生身份」的认知,可以促进学习。换句话说,无论对于老师还是学生,「要求学生穿校服」能带来实际的好处。

什么是不好的刻板印象?例如「汉服,jk,洛丽塔是奇装异服」,例如「男生不能穿裙子,留长头发」。一般的非正式场合,汉服,jk,洛丽塔穿了完全没问题,男生穿裙子冲击的仅仅是「人们对于性别—外貌的固定认知」,然而这种认知早该消失了。换句话说,「穿汉服,jk,洛丽塔」「男生穿裙子」并没有实际的坏处,「禁止穿汉服,jk,洛丽塔」「禁止男生穿裙子」也不会带来实际的好处。

所以,相信大家也能看出来什么叫好的刻板印象,什么叫坏的刻板印象了,如果一个刻板印象,有它能带来实际上的好处,或者没有它能造成实际上的坏处,那么就是好的刻板印象,如果有它没它都一样,就是无意义的(坏的)刻板印象了。

对于女生穿性感超短裙考试,我也觉得的确有点不妥,但是你千万不能用「影响男生考试」来证明她的不合理之处。因为如果你这么说的话,那照你的意思,每一桩强奸案的受害者都是一个「薛定谔的共犯」。

穿超短裙考试的不妥之处在于哪里?在于学校的校规,在于作为一个学生的基本修养和礼仪。

我们说个提外话,很多穿衣自由,强奸案的话题中有讨论,「女生保护好自己是权利还是义务」?

我认为,说权利说义务都不妥。如果你认为是权利,那权利可以放弃,那么,性侵她的人是不是就无罪了?如果你认为是义务,义务是法律规定我们必须要做或者禁止做的事情,那么,当她被性侵时,她是不是也有罪?所以,很明显,这两种说法都不成立。它是一种对公对众的义务。就像姓名权一样,除了姓名持有者本人,其他的每一个人都是义务的主体,都有义务不侵犯他的姓名权。这个事情也一样,除了她本人之外,其他人都有义务不去骚扰或性侵她。


遵守公共秩序是一种义务。

散发性吸引力是一种权利。

著装自由的边界就是公序良俗,但悬崖是法律法规:跨过边界别人会把你叫回来,但跳下悬崖就直接没了。

你可以穿超短裙、穿比基尼去考试,但这违背了公共秩序的要求,会受到反对。如果是裸奔去考场,那就会被抓起来,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大概就是这样。

希望以后考试都在这位超短裙少女面前树一个吴彦祖出浴图,考验定力和专注力。


尝试回复您的问题。

1.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法律是道德标准的底线。所以,法律不能面面俱到,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即是行为人的自由或权利。

2.学生有学生的权利,学校也有学校的权利。学校有权依据法律授权,为保证学生受教育和健康成长制度相关的校规校纪,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所以,学校想必会有关于衣著方面的制度或要求,学生应该遵守。

3.因为别人衣著影响自己注意力这个理由,恐怕也著实不太站得住。

供参考。


罗翔老师讲过一个东西,就是想著不影响别人自己想干啥干啥|?ω?`),说这其实是个悖论,因为不存在这种只自嗨完全不影响别人的事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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