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是刑法第263條規定的罪名,是一個重罪,三年起刑,最高可判處死刑。同時嚴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權和財產權,社會危害性極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之規定,犯搶劫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嚴重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入戶搶劫,「入戶搶劫」,是指為實施搶劫行為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進行搶劫的行為。對於入戶盜竊,因被發現而當場適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入戶搶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從事旅客運輸的各種公共汽車、電車、計程車、客運列車、客運輪船、客運飛機等正在運營中的交通工具。

3、搶劫金融機構

4、多次搶劫或搶劫數額巨大。多次搶劫,是指在一定時期內搶劫三次以上。另一種情形是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這裡所說的致人重傷、死亡,是指行為人在搶劫過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導致被害人重傷、死亡。

6、冒充軍警搶劫。

7、持槍搶劫。持槍,是指行為人在實施搶劫的過程中,手中持有槍支或者向被害人顯示所佩帶的槍支。

8、搶劫軍用物資或搶險、救災、救濟物資。


不知道為什麼會被邀請回答。

微信小程序:包小黑。


搶劫罪比較重,起刑是三年,如果有持槍等兇器,在公共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多次,入戶,搶劫致人重傷以上,搶劫銀行等金融機構,搶劫救災救難的特定物資等判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無期,或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7修正)】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