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和朋友去濰坊草莓,海龜先生演出的時候,下面有人舉李志的旗。舞臺前面有個大屏,鏡頭掃到這個旗的時候,整個現場都沸騰了。這羣樂迷在海龜先生的演出上,大喊「李志牛逼」長達數分鐘。
18年北京超級草莓,TT和李志的舞臺挨著,恰巧那天李志遲到了半個小時,底下的樂迷百無聊賴,開始嘲諷嘻哈樂迷(說唱貌似有自己的手勢,下面的樂迷們都舉著手跟著tt蹦),而這邊的滾圈樂迷則開始一邊陰陽怪氣,一邊故意醜化說唱手勢。
說到手勢,有的人把金屬禮看的像生命一樣重。他們不允許有人把金屬禮比成非常六加一(或者說是peacelove),如果看到有人比錯手勢,他們則將化身為搖滾衛道士,誓死捍衛搖滾的尊嚴。「金屬禮都不知道,聽什麼搖滾?」,是他們最常用的一句話。也同樣是這羣人,或許在朋克現場依然高舉金屬禮放聲高歌,渾然不知他們已成了自己最討厭的樣子。我在國外看過夜願,看過綠日,看過sum41和offspring等等;反而是外國的樂迷們並沒有給自己那麼多的束縛,他們在現場有食指指天的,有隨意搖手的,每個人的動作都不一樣,一樣的是他們抒發著自己對音樂的熱愛————這纔是真正的享受音樂。
滾圈纔是個最迷的東西,也不知道這個說法是怎麼興起的,就好像你喜歡一個東西,任何一種東西都會成為一個圈子,有些人還特意把這種圈子稱之為文化,尤其是滾圈這個文化,總結其他我見過的所謂滾圈文化就是傲慢,狹隘,鄙視這個鄙視那個,在莫名其妙的發展中慢慢形成了一種潛規則,只有被滾圈默認的搖滾樂隊纔算是搖滾樂,不被滾圈認可的即不是所謂的搖滾樂。你跟他討論精神內核,他跟你扯音樂風格,你跟他討論音樂風格,他跟你掰扯搖滾精神。
這些年逐漸戒掉的音樂節,我認為這不是判斷搖滾樂的方式,也不是融入搖滾樂的方式,更不是展示我是否喜歡搖滾樂的形式。反而對一個快到中年的人來說,更多的時間會選擇躺在牀上打開播放器認真聽一些自己沒聽過的搖滾樂。我並不反感音樂節,這的確是一種對自己知識儲備學習更開放的一種形式,只是這種形式比較複雜,不夠純粹,裡面接觸到的信息量很大,也需要自己去進行一些篩選,畢竟不是所有來音樂節的人都是來聽音樂和尋找自己想要的搖滾樂的。反而一個人最專註的時候容易瞭解更多,去發現更大的方向,去拓展自己對搖滾樂的認知,我覺得我跟他們眾多人交流起來,一些過於主觀的因素會影響個人對搖滾樂的判斷力,反而變得不能適從。我也從來沒認為自己是有那份殊榮能夠進入滾圈的世界,反而越聽得多就越覺得自己在流行音樂這個領域裡有一定的閱曲量,也是僅此而已,對音樂的不同風格有了一定的標準去界定風格類音樂的多樣性,也針對一些無法用標準來區分風格的音樂產生了自己更多的見解性,我覺得這是比較好的一點,比起無知的跟風,我更喜歡用這種方式來確立自己喜歡的音樂,確保我每天能聽到更多類似的東西。精神內核對我來說也只是一種內在的東西,不是浮於表象的,如果過分的表現主義去闡述搖滾精神的存在,也只會是成為一種具象的東西,反而顯得不夠純粹,就像澳大利亞老牌樂隊 ACDC那樣,你或許不用去感受他們作品裡所傳達的內容到底多有深度,也許你根本聽不懂他們在表達什麼,又或者說你根本不關心他們想要表達的東西,但只要吉他失真一起,這個感覺對了,搖滾樂也就來了,我想沒人覺得他們不夠搖滾對吧。所以你搖滾不搖滾完全不會在於你作品裡想要怎樣去表達自己夠不夠那個精神內核。與其整天把精神掛在嘴邊,不如多涉足一些該類型更多的音樂形式,把搖滾樂的文化更深入的瞭解一下,瞭解它的歷史由來,瞭解它的發展過程,再去品味一下在不同時期搖滾樂的作品,你就會對搖滾樂這幾十年的走向有更新的認知,不會只把搖滾精神進行一個膚淺的刻板印象,不是所有穿皮褲和長發紋身都是搖滾樂。
其實我想我還是離滾圈遠一點會更好,這樣我也不會在意他們口中的哪些樂隊搖滾哪些樂隊不搖滾。用一個包容的心態去看待所有的音樂,尋找音樂的共性和欣賞他們的不同,這纔是最重要的。我最討厭的一件事就是用搖滾樂來進行自我標榜,非常愚蠢的一件事,該為之自豪的事應該是搞搖滾樂的前輩們留下太多經典的搖滾樂供我們欣賞,新生代的搖滾樂也在通過時代的不同轉變了新的理念和繼承了前輩的精神內核去塑造屬於新時代的文化,不要讓自己只活在過去,更要提醒自己銘記歷史,對於搖滾樂來說,出現更多讓人能感受到的音樂就是最實在的,其他的搖滾精神與滾圈文化都是附帶的價值,有了它可能會更多彩,沒有其實也不會影響我對搖滾樂的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