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新手女司機,開車次數極少,有時在道上或者看視頻里,開車司機遇到什麼狀況會變一下燈,提示有情況。為什麼不直接按喇叭?有什麼需要了解的「用燈語言」嗎?求老司機多解釋解釋


重考駕照走好不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第四十八條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減速靠右行駛,並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二)在有障礙的路段,無障礙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礙的一方已駛入障礙路段而無障礙的一方未駛入時,有障礙的一方先行;

(三)在狹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時,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狹窄的山路,不靠山體的一方先行;

(五)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並鳴喇叭示意

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儘快駛離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規定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


1,很多城市市區或者特定區域禁止鳴笛,所以只能用燈光

2,喇叭感官比較刺激,可能引起人的反感。燈光提醒相對溫和,顯得友好一些

3,晚上或者昏暗環境(如地庫)燈光提示更容易引起注意

4,喇叭聲音來源不太容易判斷方向,燈光在這方面有優勢

5,小區亂用喇叭會被人罵的

6,如果後車有人用燈光閃你,有可能是你綠燈不走,龜速行駛,騎線行駛,擋住出入口之類了。

7,如果晚上對向車輛閃你,有可能你開遠光了,或者壓根兒沒開燈,或者你佔用對向車道超車嚇到對方了。

8,如果你沒開遠光,也沒亂佔道擋道,又有車子對你閃燈,特別是狂閃,有可能提醒你你車子有問題,或者前方道路有問題,要多加小心。


沒有特意了解過,個人一般只有在我要佔道的時候會閃遠光,比如路口我直行對向車左轉,我閃燈就是告訴他我要先過。還有超車的時候會閃,提示前車我要超你了,別變道……


如果你是前車,後方車輛閃燈,一般是如下幾種情況。

1.他在你屁股後面,意思很明顯,提示你加速或者讓道。

2.在你後面,但不是同個車道,提示你不要變道,他要超車了。

3.同樣是在後面,瘋狂的對你閃燈或者直接開個遠光不關了,那就是人家被你搞生氣了。

如果你是司機。

除了上述情況,還有幾點要注意的。

1.山路盲彎,夜間閃燈,白天鳴喇叭。

2.國道省道鄉村路口,斑馬線,特別是限速70+以上國道的斑馬線,雖然我不知道這個斑馬線的用處是什麼,但最好提前減速閃燈鳴喇叭,停車禮讓是不可能的。

3.即將會車,對面是個遠光狗,那沒辦法啊,互射唄,所以買個燈亮點的車少受點欺負。

3.還有就是任何讓你不爽的開車行為,你又不能打他,只能按按喇叭打打燈唄。


喇叭和燈都是好東西,特別是市區以外,減少80%事故。


只按喇叭的話,別人不一定能聽到,或者聽到了也不一定知道是在提醒自己。閃燈就不一樣了,不管是前面還是後面,閃一下燈都很容易引起你的注意,然後觀察出現了什麼情況。

如果是對向來車的時候閃燈,可能是你開了大燈會車時沒關,他提醒你;也可能是他觀察到前方路面有什麼情況,提醒對面的注意。如果是你後面的車沖你閃大燈,可能是他看到你車上出了什麼問題,提醒你;當然也可能是覺得你開得慢,他不好超車,故意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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