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21日电)大同公司今天董事改选由市场派胜出,投保中心表示,不影响对大同董事长林郭文艳所提起的解任诉讼案件,目前于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该案并不受今天股东临时会选举结果影响,将续行相关诉讼程序。

投保法第10条之1在98年8月实施以来,期间超过10年,却仍有缺点,但今年5月修法通过,总统公布在6月10日施行,将判决确定的案件,要求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上市柜(含兴柜)公司董监。

因此,投保中心对林郭文艳提起裁判解任诉讼若胜诉,林郭文艳不但当不成大同董事长,连此次大同股临会选任的董事职务也须解任。

大同公司在6月30日召开股东常会,全面改选董事,林郭文艳以违法中资、未依企业并购法申报持有股权两项理由,迳行删除逾53%股东的投票权,虽然拿下9席董事,但向经济部申请变更董事登记遭到驳回,引起各界质疑,林郭文艳因此遭到投保中心提起裁判解任诉讼,更遭金管会以涉嫌证交法的特别背信罪向法院告发。

市场派认为大同股东常会董事改选无效,向经济部申请召集股临会重新选举董事获准,并在今天举行股临会,全面改选9席董事,其中包括6席一般董事、3席独立董事。

股临会董事改选结果由三圆建设董事长王光祥领军的市场派,及盟友欣同投顾董事长林宏信共取得5席一般董事、2席独立董事;公司派仅林郭文艳取得1席一般董事、王金来取得1席独董席次。

由于董事最高票为公司派提名独董王金来,有权召集董事会,投保中心表示,应依公司法规定,于改选后15日内召开第一次董事会,若未于期限内召开时,得由过半数当选董事自行召集,将密切注意后续发展。(编辑:张均懋)1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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