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是什麼樣的?

用洛陽鏟找到墓地的封土位置,盜洞打下去,值錢的東西拿走,不值錢的東西棄置一邊甚至破壞掉。

一個墓穴,除了盜出來的若干漂亮的器物,留給研究者的東西還有多少?

考古是什麼樣的?

找到墓穴之後,開挖探方,標明地層。

墓穴裏不管是值錢的瓷器、金屬器,還是棺木、屍骸、簡牘、隨葬陶器、殉葬都必須做好標記,從哪一層地層出土,以什麼樣的狀態出土,彼此之間的空間關係怎麼樣。不誇張的說,一次考古發掘結束,靠著這些記錄,考古學家可以復原整個墓穴、遺存出土時的原貌。

東西取出來,在盜墓者眼中不值錢的陶器要進行分類、比較,陶片要重新拼接復原器物,腐爛的絲織品如果在泥土上留下痕跡,還要把泥土原樣取回標記整理。

簡牘要復原,要重新整編次序,要釋讀。

骨板要分期分類,要釋讀。

骨骸要採樣,鑒定年齡、性別、族屬、社會地位,要做病理學檢測。

墓壙要測量大小、深淺、形制,計算工時。

多個墓葬出土的情況下要繪製墓地俯視圖,要將墓穴按照位置、大小、時間進行分組。

出土的不易於保存的古屍、木器、織物要制定保護方案。

墓穴土要過篩,要浮選,只為發現一點古代花粉和種子。

一切的一切,不為利益,只為發現和保護。

這樣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考古,絕大多數是極其枯燥的,也是沒有經濟激勵的。

請不要再把考古和盜墓放在一起說,這是對考古工作者的侮辱,也是對考古精神的褻瀆。


就像婚姻一樣——

盜墓就想生孩子,最好得是兒子。

考古得談愛情,還得經營婚姻,老了出個回憶錄啥的,孩子有最好,沒有也能過下去。


當我看到這個提問的時候,我真的是想哭的。

盜墓是違法犯罪,考古是正當的科學研究。

說來說去,這是考古與盜墓的最根本的區別。

但我看到這個題目真的蠻傷心的,因為考古人自己沉醉在自己偉大的事業和情懷之中,還會被城管強拆工作場所,兩名同仁被打。想想現在的中國,經濟高速發展,人均超1萬美元的GDP。宣傳上我們是大國,負責任的大國,各種自信,但是在揚州,上演多少才子佳人的揚州,歷史文化名城揚州,國家重點保護單位揚州城的考古工作,竟然上演這樣的事兒。即使中國超過美國了,又能怎樣,食飽飯足後的中國是無恥的貪婪,對利益金錢不擇手段的追求,思想頭腦空虛無知,世界範圍幾千年來少有。這只是一個縮影,學了考古之後,才知道每年類似的事情一直在上演,只是這次太惡劣了,金錢利益已經不屑於裹著最後的遮羞布,展示著自己的無知。

這個問題我不想浮光掠影的說一下,多說的廢話還請見諒。

樓主既問,那就索性從頭到尾理一遍,也趁這個機會吧我學習過程中想過的很多問題的一個總結吧。

首先一個問題,什麼是人?可能覺得距離話題有點遠啊,確實是,但我覺得這是很多學科存在的一個出發點。生理上的人是習慣性直立行走的靈長類哺乳動物,有所有動物都有的動物性,簡單說就是喫好活好交配好。但是又有不一樣,生理上的最大不一樣就是大腦,比例好大,消耗的能量比例也好大。腦子是個好東西,讓我們不必像獵豹跑的那麼快,不必像大象那樣有強大的身體,不必像老虎有鋒利的牙齒和強大的咬合力,我們可以團隊合作、製造工具來彌補我們的不足。經過上百萬年的發展,成功的成了萬物之靈。

有點扯的太遠了,大腦給與我們的還不止這些。有一個詞叫Culture,我們翻譯成文化,還有一個意思叫學習性,什麼叫文化呢?文化就是學習性行為。那什麼叫學習性行為呢,就是孃胎裡帶不來的行為,喫喝拉撒睡交配,生下來就會,這不用學習,任何動物也會。但是語言、蓋房子、做罐子,見了長輩要尊敬,不要對別人豎中指,這些是後天得來的,就是學習性行為。當然不止人類有學習性行為,或者說文化吧,動物行為學的觀察到黑猩猩和一些其他的哺乳動物也有個別的學習性行為。人類區別於動物就是因為我們有文化,而且是複雜之極的文化,系統的文化行為,最主要的是我們的文化行為是物種延續發展的最核心的觀念。因為有文化,人類這個種羣才能發展到70多億,是一代代積累和學習讓人類從石頭到互聯網,剛重要的是我們擺脫了最低級的動物性,人老了要撫養,生病了要關懷。

人太特殊了,就是我們自己,所以我們要了解我們自己。生理學、醫學研究的就是作為動物的我們,心肝長在哪?為啥要生病?這根筋為啥搭錯了?那個腦子為啥不動了?而很大一部分學科在研究我們人的非動物性,怎麼說話?怎麼表達情緒?怎麼感受別人的情緒?怎麼學習?怎麼創新?怎麼結婚?Ta跟Ta能不能結婚?打架了誰管?打了架了聽誰的?拉架的拉偏手怎麼辦?....這些就是我們的人文社會學科需要做的,文學、歷史、語言、制度、法律、倫理......

而考古是什麼呢?把過去的人類的所有客觀的展示出來,這是最初的也是最根本的。其他的我覺得不用解釋了,有人關注的話再更吧

簡單說一下盜墓,古代留下來的東西很多,墓只是古代人類留下來的一小部分。但由於各種原因吧,富貴人家墓葬裡面的隨葬品多。盜墓就是盜這點值錢的東西,其他啥東西不會考慮的。盜墓有三個原因,第一是錢,第二是錢,第三還TM的是錢。與那些無恥的開發商和不作為的官員一樣。如果想找刺激,去潛水、去蹦極、去跳傘、登珠穆朗瑪峯去,實在不行,割腕自殺自個搶救自個也挺刺激的。千萬別去盜墓找刺激,會失望的,沒有那些下作小說寫得那麼玄乎,現在很多考古工地都開放,多看看還盜啥墓

以史為鑒這樣小學生都會的爛大街的話就不說了。我知道對於活在當下的中國人來說談過去太奢侈了。


一個回答兩個問題,自我抄襲注意


我覺得現在中國文博普及和文物教育很失敗的一點就是,讓大家片面的把考古、博物館和歷史同所謂「國寶」劃等號,似乎考古變成了考寶,博物館就是寶物的安身處。這其實是很可怕的一點,因為他完全扭曲了文博工作和歷史工作的意義。也就造成很多人覺得,盜墓和考古有相同之處,畢竟都是「淘寶」嗎。

實際上的考古工作完全和盜墓是兩碼事,我舉一個例子,雖然不是中國的例子但其實也有很多相同之處。這兩天聽了一個銘文學的講座,教授給我們講了很多他對銘文的研究和整理,我發現了一些很有趣的東西。

這個教授做了很多關於銘文的工作,從中得到了大量關於希臘人記憶構建,外交習慣和歷史記憶的信息。但是它所用到的這些銘文都是在哪裡發現的呢?是戒備森嚴、危機重重的古墓或者險境嗎?都不是,好多銘文都已經做了城磚了,還有好多就那麼露天擺著,除了需要壘牆的農民沒人打他們的主意。為什麼?這就是一種價值的錯位了,因為這些東西對於盜墓者或者說文物販子來說沒啥價值,就是個大理石,但是對歷史學家來說卻意義重大。因為其上存在了大量的歷史信息,反映了當時人們的思想、文化和心態,是無價之寶。

其實我逛博物館的時候也對這些破瓷爛瓦的興趣不大,遠遠比不上對大件青銅器和精美的工藝品的興趣,這是人之常情。但我覺得,雖說如此,我們還是要有這樣的一個意識,那就是文物不僅僅是寶物。


已經有太多討論然而並不能叫醒裝睡的人。。

這麼說吧,工作掙錢和搶銀行有什麼區別,不都是付出勞動得到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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