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理解法律責任的概念和種類。

法律責任:行為人由於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者由於法律規定而應承受的某種不利的法律後果。

法律責任是社會責任的一種,它與其他社會責任的區別在於,承擔法律責任的最終依據是法律,法律責任具有國家強制性。

產生法律責任的原因主要有三類,即違法行為、違約行為和法律規定。法律責任的目的在於保障法律上的權利、義務、權力得以生效,在它們受到阻礙而使法律所保護的利益受到侵害時,通過適當的救濟,使對侵害發生有責任的人承擔責任、消除侵害並盡量減少未來發生侵害的可能性。法律責任的目的是通過其懲罰、救濟和預防三個功能的發揮來實現的。

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違憲責任。

(1)刑事責任: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所必須承受的,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所確定的否定性法律後果。

它是犯罪人向國家所負的一種法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的唯一法律依據是刑事法律。刑事責任是一種懲罰性的責任,是所有法律責任中最嚴厲的一種。刑事責任通常由個人承擔,也有一些刑事責任由法人或組織承擔。

(2)民事責任:行為人由於違反民事法律、違約或者由於民法規定所應承擔的一種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主要是一種救濟責任,其功能主要在於救濟當事人的權利,賠償或補償當事人的損失。當然,民事責任也具有懲罰的功能,比如違約金本身就含有懲罰的意思。民事責任主要是一種財產責任,比如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都是以財產為內容的。民事責任主要是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的責任,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民事責任可以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民事責任可以分為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3)行政責任:因違反行政法規定或因行政法規定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承擔行政責任的主體是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產生行政責任的原因是行為人的行政違法行為或法律法規的規定。與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相比,行政責任的承擔方式較為多樣化,可以是行為責任、精神責任、財產責任,甚至還可以是人身責任。這些責任方式共同執行著行政責任懲罰、救濟和預防的功能。

(4)違憲責任:由於有關國家機關制定的某種法律和法規、規章與憲法規定相抵觸,或有關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或公民從事了與憲法規定相抵觸的活動,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違憲責任產生的原因是違憲行為。

其次,要了解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

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承擔法律責任必須具備的各種條件或必須符合的標準,它是國家機關要求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時進行分析、判斷的標準。

根據違法行為的一般特點,我們把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概括為責任主體、違法行為、損害結果、因果關係、主觀過錯五個方面:

(1)責任主體: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

責任主體必須具有法定責任能力,能夠成為違法主體並且承擔法律責任的自然人必須是達到法定年齡並具有責任能力的人;能夠成為違法主體並且承擔法律責任的組織必須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或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組織。

(2)違法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超越權利的界限行使所謂的權利以及侵權行為的總稱。

廣義上的違法行為包括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狹義上的違法行為僅指除犯罪以外的一般違法行為。一般情形或多數情形下,違法行為是法律責任產生的前提,沒有違法行為就沒有法律責任。但在特殊情況下,法律責任的承擔不以違法行為為構成條件,而是以法律規定為構成條件。

(3)損害結果:由於違法行為所導致的損失和傷害的事實,包括人身、財產和精神方面的損失和傷害。

損害應當具有確定性,必須是一個確定的現實存在的事實。有些法律責任的承擔不以實際損害結果的存在為條件,比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財產損害一般包括實際損害、喪失所得利益及預期可得利益。

(4)因果關係: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它是存在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的各種因果關係的特殊形式。

法律歸責原則上要求證明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5)主觀過錯: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在主觀上存在的故意、過失。

故意和過失在不同的法律領域中具有不同的意義。在刑事法律領域,行為人故意或過失的心理狀態是判定其主觀惡性的重要依據,也是區別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罪輕與罪重的重要依據。在民事法律領域,故意和過失被統稱為過錯,是構成一般侵權行為的要素。在行政法律領域,實行過錯推定的方法,一般只要行為人實施了違法行為就視其為主觀有過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最後,要了解歸責、免責的概念,知道何時該追究法律責任,何時不該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的歸責(歸結):由特定的國家機關或國家授權的機關依法對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進行判斷和確認。

不同的法律責任具有不同的構成要件,責任的成立與否,取決於行為人的行為及其後果是否符合責任的構成要件。歸責是一個複雜的責任判斷過程,判斷、確認、追究以及免除責任時必須依照一定的原則。歸責的原則是特定法律制度價值取向的體現,它一方面指導著法律責任的立法,另一方面指導著法律實施中對責任的認定與歸結。

在我國,歸責的原則主要包括責任法定原則、因果關係原則、責任與處罰相稱原則、責任自負原則等。

1.責任法定原則:法律責任作為一種否定的法律後果應當由法律規範預先規定,包括在法律規範的邏輯結構之中,當出現違法行為或法定事由的時候,按照事先規定的責任性質、責任範圍、責任方式追究行為人的責任。

責任法定原則的內容包括:

(1)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責任的唯一法律依據,罪刑法定;

(2)由特定的國家機關或國家授權的機構歸責;

(3)反對責任擅斷;

(4)反對有害追溯:同時,允許人民法院行使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準確認定和歸結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2.因果關係原則:

(1)在認定行為人違法責任之前,應當確認行為與危害或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2)應當確認意志、思想等主觀方面因素與外部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

(3)還應當區分這種因果關係是必然的還是偶然的,直接的還是間接的。

3.責任與處罰相稱原則:法律公正精神在法律責任歸結上的具體表現,法律責任的性質與違法行為性質應當相適應,法律責任的輕重和種類應當與違法行為的危害或者損害相適應,還應當與行為人主觀惡性相適應。

4.責任自負原則:違法行為人應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不能讓沒有違法行為的人承擔法律責任,即反對株連或變相株連;要保證責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證無責任者不受法律追究,做到不枉不縱。

當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法律秩序特別是財產保護上的需要,也產生責任轉承問題,比如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承擔替代責任,上級對下級承擔替代責任等。

免責(法律責任的減輕和免除):法律責任由於出現法定條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

免責不同於「不負責任」或「無責任」,因為免責以法律責任的存在為前提,而後兩者並不存在責任。不應把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精神失常、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不負法律責任的條件當作免除責任的條件。免責並不意時著被免責的違法行為是合理的、法律允許的或法律不管的,更不意味著被免責的行為是法律所贊成或支持的。

在我國的法律規定和法律實踐中,免責的條件和情況是多種多樣的。免責的條件主要包括時效免責、不訴免責、自首立功免責、有效補救免責、自助免責等。

1.時效免責:違法者在其違法行為發生一定期限後不再承擔強制性法律責任,如果沒有法律的特別規定,違反法律的行為超過一定的期限將不再被追究法律責任,法律責任因時間流逝而消失。

2.不訴免責:即所謂「告訴才處理」「不告不理」。

在我國,不僅大多數民事違法行為是受害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告訴才處理,而且有些刑事違法行為也是不告不理。不告不理意味著當事人不告,國家就不會把法律責任歸結於違法者,亦即意味著違法者實際上被免除了法律責任。

3.自首立功免責:對那些違法之後有自首或立功表現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責任。

4.有效補救免責:對於那些實施違法行為,造成一定損害,但在國家機關歸責之前採取及時補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責任。

5.自助免責:對自助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的減輕或免除。

所謂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在情勢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財產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應措施,而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認可的行為。自助行為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責任。


謝邀。法律責任這個問題很複雜,以至於法理學書上都這樣表述:「由於『責任』一詞在不同語境中具有不同的含義,加之『責任』一詞在法律文獻中時常被按照不同的語義來使用,這就使對法律責任的界說顯得十分困難,以至迄今為止,在中國法學界乃至世界法學界尚沒有一個能被所有人接受並能適用於一切場合的法律責任定義。(張文顯主編《法理學》)」如果想深入研究的話建議多讀相關書籍。如果僅僅限於「粗略瞭解,大致知道是這麼回事兒」的程度的話,可以簡單地將法律責任理解為違反法律義務所產生的法律後果。舉個栗子,《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這裡,「不得殺人」是公民的法律義務,如果違反了這個義務(如故意殺人),那麼就會產生被判「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後果,這種法律上的後果就是法律責任。學理上的表達是:「由於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法律責任分為很多種,依照規定這種責任的法的種類,可以分為刑事法律責任(如上文)、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等等。當然,這只是極其簡單粗略的介紹,如果想更深入的瞭解的話,還要多讀相關書籍。


謝邀。如果是為了應付老師佈置的作業,大可查閱教科書或者上知網下載幾篇論文就可以回答的很詳盡了(前面的回答裡面已經有人貼了書上的「標準答案」)。如果是自己有心想做專門的研究,那麼很顯然在知乎上尋求解答是很不靠譜的,建議應該沉下心來讀一些專著(這個論題偏重法理學和法社會學方向)。但這個題目過於寬泛,估計不會有學者從這麼大的方向去專門論述,需要找類似的著作綜合閱讀,理解。
謝邀,不是法律專家,不過你上網搜法律責任這麼簡單的事都不願意,那一定是作業或任務咯,我只能說你還是得自己看自己學自己想
謝邀,你要自己寫paper,不要懶。
聽聽法理課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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