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搶劫,允許特殊防衛

而對於危害性較輕的搶劫你捅自己也沒用,刑事偵查不是喫素的

另外,如果你不是醫學專業的,一刀下去你自己可能也涼了


那死者身體裏應該會有你的血液或DNA,如果找不到,恭喜你你涼涼,自己捅自己會有種傷叫做躊躇傷(好像是這個),被檢查出來,恭喜你涼涼,如果死者手指甲裏有你的皮屑,恭喜你涼涼,如果刀上面有死者的指紋(一般犯人會避免指紋,如果有說明不是犯人)恭喜你涼涼,如果死者有反抗那麼肯定和主動被反殺的傷痕不一樣,恭喜你涼涼,如果一刀斃命,直接說明是你偷襲,恭喜你涼涼。

總而言之,好好做人。別想這些有的沒的,我們要共建和諧社會。


你當法醫喫乾飯的


對側刀口和內側刀口,在現在的司法鑒定技術之下,完全可以鑒定出來,還有握刀時的掌紋,以現在的技術搞這種小把戲沒什麼用。


被搶劫時捅死他本來就不是防衛過當,你幹嘛捅自己?


一,對搶劫可以無過限防衛。二,他人致傷與自己致傷相對來說好區分

首先解釋一下被搶劫時的防衛限度:如果嫌疑人是持兇器搶劫,被害人擁有無限防衛權,但是如果嫌疑人只通過言語威脅等手段實施搶劫,被害人就不能使用超過必要限度的工具防衛。

其次再來回答題主的問題。如果遇見的是上述第一種情況,那麼被害人不需要桶自己也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就算自己桶自己,法醫也能判斷出傷口的成傷機制,所以桶了自己也沒用。


防衛過當是指當你的動作已經讓對方無法對你繼續造成傷害時 你仍繼續動作 並造成傷害的行為 而當時你的傷害是一次造成還是多次傷害造成 是他搶劫你時你反抗中造成的 還是他停止了對你的傷害後 你還繼續動作的 你自己對自己的傷害 法醫一查就知道了


正當防衛有依據,當然防衛過當就是另外一回事


被搶劫的時候拿刀捅死本來就是正當防衛,為什麼還要捅自己幾刀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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