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謝邀。因為處罰的教育性太重懲罰性太輕,導致犯罪成本非常低,建議恢復墨刑之類的標識性刑法,保證人販子能被每個人認出來


第一,破案率低下。這種拐賣人口的犯罪,往往流動性強,作案對象沒有固定特徵。今天它敢在這裡拐一小孩子,明天它敢在另一個地方搶大姑娘。所以不好抓。

第二,處刑過輕。假設我是人販子,偷了十幾個孩子,但是做最後一票的時候被逮到,我為了減輕量刑,肯定是涕淚橫流說自己是初犯,抵死不承認以前做過的案子。本來該槍斃的,改無期,該無期的改十年,該十年的改五年。五年以後出來,還能接著干。你說氣人不氣人。所以啊建議有販賣人口的案子,不用量刑,直接死刑起步,拒不交代犯罪事實的,凌遲。交代清楚的,注射,給個痛快。

第三,警力嚴重缺乏,不是開玩笑的。我在一個小縣城裡,這個縣城十萬人,但是就一個小派出所。就按犯罪率千分之一每年,一年就要出上百個案件。我都懷疑這個派出所警察有沒有四十個。。。

第四,跨區域執法幾乎沒有(紅毛藥酒那個不算啊)美國好歹還有FBI,你把人從洛杉磯搞到俄亥俄去,FBI無論是從俄亥俄查還是洛杉磯查,都是一條線。直接一條線拉出來。但是到了中國,你會發現有時候從東部把人搞到西部去,跨區域調查幾乎難於登天。

第五,人情冷漠。當街搶人這種事情,如果是發生在春秋戰國時期,可能路上遇見一個狠人就直接一刀剁了。現在的人都以明哲保身為第一要素。讓人不禁想起昆明車站。千百人被十人驅使如同羔羊。反抗者百里無一。這種旁觀者的懦弱助長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要加強法律上不作為的責任。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因為被當街打死的人販子太少了


沒有那麼猖獗吧,可能是個案造成的社會恐慌吧,作為一個有十多年工作經驗的獄警來說,現在在押犯的結構和十年前有很大分別,十年前押犯大部分是搶劫,盜竊犯比重多,現在是居多的是詐騙,涉毒,盜竊。就沒有接觸過販賣人口的罪犯,可能和地域有關係吧。


因為他是人販子


遇到過一次,不是當街被拽走。在幼兒園的時候,一次聽老師說,放學遇到不是自己家人的,不要上他們的車。當時聽了就放下心裡了。我媽還跟我說過,有人騎摩托到小孩面前說,我是你家誰誰誰的朋友,我接你回家。印象也很深。

有一次,老師叫我,說是我爺爺要接我回家。可是當時,還沒有放學,老師一直說,他是不是你爺爺。那個老人,騎個破舊自行車,面容慈祥的叫我過來。我在想,自己不想上幼兒園,想說是我的爺爺。然後又想了想,我有好幾個爺爺(沒有親爺爺,都一些親戚),這個是不是我沒見過的爺爺。然後又想想我媽之前說的拐小孩的故事。就說不是我爺爺,我就回教室了。放學告訴我媽,我媽嚇了一跳,現在想想,小時候有很多次還真是死裡逃生。


因為現在手機就是命啊,機不離手。手機上信息量那麼大,誰會在意身邊的人啊!吃飯玩手機,工作玩手機,上廁所玩手機,就連去幼兒園接孫子的老爺爺老奶奶都是邊走路邊玩,人販子能不囂張


因為有可能那是他媽


因為真被抓了也有恃無恐?


犯罪成本低,收益高,畢竟能破案的是少數


旁觀者效應吧


可能來自於人與人之間的冷漠,發在身邊的實例很少


冷漠,不想多管閑事

可能是因為大爺大媽碰瓷導致現在的人很少有人多管閑事,我媽經常跟我說的就是一個阿姨扶了一個被別人撞的老奶奶,結果反而被訛的故事,而且這個阿姨我還很熟

導致我可能在遇上這些事情時比較冷漠,不想摻和別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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