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人仍是奴隸,這樣的話維持再生產的價格就會很低,剩餘價值也很多。按照一般理解好像是為了擴大消費,如果只是為了擴大消費的話,豈不是說消費的越多社會越進步嗎


如果工人是奴隸身份的話,就不是資本主義,就不存在剩餘價值的概念,你的提問首先這種說法本身就不對。

然後,我們把握一下,其實你想問的是:為什麼現代社會資本家不去限制勞動者的人身自由?

答案是:因為沒有必要。

我們來看一下社會的總體進程:

人身剝削,這是奴隸社會;

土地剝削,這是封建社會;

經濟剝削,這是資本主義社會。

你看,社會就是這麼不斷進步的,發展到資本主義階段,「主人」已經沒有必要通過限制人身自由這種最原始的方式來剝削「僕人」了,他只要把住你的經濟命門就足夠了。

(你不好好乾,就拿不到工資,就吃不了飯。你不是自由嗎?隨便你逃到天涯海角去,你沒錢還是吃不上飯)

(你要是不想干,早點滾蛋,沒人攔你。換個想乾的上來,別影響老子賺錢)

放大到國家之間也是一樣的啊:大國之間都是經濟摩擦,整天打仗的都是貧窮落後的國家。

但話又說回來,自由也是相對的,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企業會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者需要遵守的義務,享有的權利,作為勞資雙方的一種契約。勞動者的自由是在法律和合同框架內的自由。


勞動力成為商品具備兩個條件:

一、勞動力所有者是「自由人」,能自由支配自己的勞動力;

二是他除了自己的勞動力外,必須一無所有,不得不靠出賣勞動力來維持生活。

幾乎可以說缺一不可了

當一個工人自由的選擇了出賣自己的勞動力去一個工廠上班,由於生活的壓力他發現自己已經不能失去這個工作。換句話說他只有幾乎一次性的選擇僱主的自由。(出賣勞動力)(早期資本主義條件下)

雖然工作後他依然是自由的,比如干不下去了真的可以辭職走人,但是絕大部分情況下他卻事實上無法行使這個自由。他發現自己擔不起「丟掉這份工作後,如果找不到下一份工作,該怎麼辦?」的未知後果。

那麼他就只能繼續承受來自資方的壓迫,導致南北戰爭時期部分北方工人遠差於南方黑人的生活。(但他們自由!大噓)

他確實自由,然而除了晚期資本主義以外,資本主義社會只有一無所有的自由,他一無所有,只能靠出賣勞動力為生。

(復讀完畢orz)


因為勞動力的人身自由是資本自由的一部分,作為實際附屬地位的部分。

是必須配伍民族國家內部和世界範圍內所構築的各式殖民關係和資本主義中心/邊緣體系。

一個實際的例子,沒有「人身自由」,哪來的後備軍?沒有後備軍,怎麼擠壓勞動力?

而後備軍都是後話了。

我再舉個例子,也不要說歐洲,英國,美國的工業革命,我以前提了好幾次。

那就說國朝吧。

1979-1984年全國農民人均收入每年提高15.1%。

1985-1988年全國農民人均收入每年增長5.1%。

1989-1991年全國農民人均收入每年增長1.7%。

農村問題其實不用多說,眾所周知的事情。

1983年西部,中部與東部城鎮居民生活費收入分別為458元,493元,543元。

1994年西部,中部與東部城鎮居民生活費收入分別為2402元,2805元,4018元。

當然了,上述事實屬於政治安排的題中之義。

我們就得問問自己了,雖然這個答案早八輩就有了,這個題中之義是什麼?

我接下來複讀的還是國內公開出版物的內容。

農村勞動力的這種自由/不自由的曖昧狀況保障了勞動力的供應,同時又限制了人口遷徙對城市社會的壓力,這是當代中國「不平等發展」的基本前提。

有新事?

政治權力結構和市場的互換關係轉化到新的經濟體制內部。

自由?

自由概念在一個默認的背景下被有限制的提出,如同資本活動一樣,永遠是起點。


奴隸主如果累死了一個奴隸也許會肉疼,但是一個資本家萬一沒把工人累死那麼他肯定會後悔。私有產品的使用肯定要愛惜,但是公有產品的使用就要壓榨到極致。


什麼是商品?

商品是能交換的,且這個交換是建立在市場價格的波動上。所以商品的可交換性,價格的波動性,構成了商品的基本屬性。

如果勞動者是奴隸,則這個商品的所有權取決於奴隸主,這樣,商品的供給和價格就被奴隸主所壟斷,所出售的就不是勞動力,而是勞動力這個商品。這個商品是有所有權存在的,這個所有權的價格不取決於生產這個商品的價值。所以,這個不符合《資本論》環境下的基本假設。應該當做特例來討論,而不能當做一個普遍性的例子。因為在商品經濟中,勞動力商品的價格也是要隨自身的價值波動的,也要遵循價值規律。所以,這個商品要是一個完全不受限制的。因為在歷史上,奴隸制經濟下也有商品交換,但因為存在奴隸的條件下,商品經濟中的價值的確定就和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確定方式不一樣。那個只能作為一個特例。

所以,人身自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假設。這個假設,也基本假定了,這種經濟是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形態。勞動力的價格是工資。在這個前提下,那個出售的勞動力才符合勞動力商品的概念。


1、題主不能單純的在剩餘方面考慮。資本的基本訴求有二:最大限度的轉移成本和提取剩餘

2、奴隸社會的勞動力是奴隸主的私有財產,但勞動力天然的需要消費各種物資,這是需要奴隸主承擔的。而資本主義的勞動力需要自行承擔所有的成本,這完成了成本轉嫁

另外,奴隸作為私產,從制度上說,其所有權、收益權、處置權都歸於奴隸主。對奴隸主來說,不存在剩餘價值。

3、最大程度的獲取剩餘,這沒問題,但資本顯然不僅僅滿足於剩餘,還需要通過市場來攫取利潤。

市場利潤擴大來自於信息不對稱性,所謂自由意味著自我意志,而這種意志未必是理性的。

通過引導和擴大非理性是可以加大剩餘提取的。以此來看,所謂消費促進社會進步未必是對的。

4、人被資本異化為勞動力可以自由買賣,勞動力的自由源於資本和勞動力的自由交易,勞動力是無法獲得超出的資本之外的自由的。

所以這裡的自由不是普世意義上的自由,僅僅是自由交易引申出的自由。


首先,勞動力成為商品在市場上銷售必要條件是所有權是他本人所有,而不是奴隸主。其次,奴隸被奴隸主買賣的時候,和牲口沒有區別,其剩餘價值遠不如自由勞動力。

僱員在自願賣出自己的勞動時間之前是完全自由的,他們是不能被人當做商品買賣的。但是他們很大一部分在經濟上所遭遇的困苦,使他們無法自由的離開僱主的資本和權力,他們被牢固的束縛在微薄的工資上,任憑資本家超經濟的剝削。這種勞動力本質上還是奴隸!


象徵著剝削需要文明,打一巴掌給一甜棗,自由的一無所有,才能出賣勞動力,資本家才能獲得剩餘價值,當你用暴力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自然而然會激起勞動者反抗,影響生產效率,剩餘價值變小


世界上沒有單方面的事情

這裡的自由強調的是關係的剝離

勞動力是自由的,所以沒有人需要為他負責

所以會說窮人貧窮是因為他們愚蠢懶惰,因為他們是自由的

兒童被成人管制,但是犯錯罪責是減少的,家長是有責任的

而成年人,痛苦是自己承擔的,因為「自由」


社會進步很大層面需要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發展,其中①勞動剝削屬於生產關係,②勞動力是生產力中最重要的部分。要想社會進步,不是單純擴大消費可以帶動的。

還有剩餘價值本來是工人勞動的產物,應歸工人所有,這是天經地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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