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這種反智和反人類的行為一直以來備受消費者的質疑。依據新版廣告法,此類宣傳口徑如果是在電商環境下,很容易被舉報,但實體店消費時,是否也可以根據廣告法來投訴店方?以及是否可以憑消費小票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

此問題不只針對星巴克這一家企業,也針對絕大多數餐飲行業和零售服務業。


不知道星巴克的做法是否反智或者反人類。只知道自己的智商是在下降的。

以前,作為小孩子,去「打醬油」,知道有一級,二級,知道有一兩二兩的量斗;現在叫小孩去」打醬油「,要分500g,454g,270g......

以前,過馬路,知道,紅燈停,綠燈行,黃燈要看清;現在,看天氣預報,「明天溫度介於橙色和紫色之間,刮綠色的風,空氣質量為藍,......」

作為錘黑科學家,胡扯了半天,還沒黑到倭錘,......倭錘所謂的「易用度」、「流暢性」、「人性化」等等都是無法量化的東西......嗯,我還是看看外面是不是刮黑色的風吧?!


人家把這個量取名為「中杯」,實打實的給你了這個「中杯」所標註的量,收銀台上那個杯量大小明明白白的寫在那,怎麼就誇大事實和虛假宣傳了?

星巴克又不是收了你「中杯」的錢,然後只給了你一杯shot,這種才叫誇大事實和虛假宣傳。

題主你認為「中杯」應該叫「小杯」只是你個人的想法罷了,別人完全沒必要按你說的做,看不順眼自己開家店,然後弄個700ml取名為小杯也行啊。
我小的時候,八零年代末期,已經會去門口的小雜貨店買醋買醬油了,那時候醬油分一級二級優級,過了些年怎麼分的呢?優級特級特優級,其實和星巴克這三款杯子一樣的事。
羅老師的手機,不也是,標準版,高配版,旗艦版。

不能這麼說,小杯只是一個杯子的尺碼罷了。星巴克只不過是「不出售小號杯」而已,不代表小杯真的不存在。

比如小中大的衣服,分別是S、M、L,還有XL、XXL這些更大的款。服裝店沒有小號的衣服,難道就得把M號的衣服改叫小號?

至於473毫升為什麼算大杯,355毫升為什麼是中杯,這個標準恐怕不是星巴克定的,而是早就存在。


店面上黑板寫的是熱門菜單,並非全部菜單,可以問夥伴要手持的紙質菜單,上面比較全,且有小杯的杯量及標價,店裡有相應的杯子(可能缺貨)培訓的時候教相應的配方,點單機有相應的鍵位。那麼既然有小杯,你怎麼能說你點中杯他給你小杯。你這不是想額人家嘛
既然給你了小杯就不叫虛假宣傳,量多少應該有標註的,你看下就好了。至於誇張有點難說,廣告中是有這個宣傳手法的,但違不違法不太好說。


星巴克是有小杯的。小杯,中杯,大杯,超大杯。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