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協會只能調解,那商家強硬一些,不就不用賠償了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13修正)

  第三十六條 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

  第三十七條 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

  (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五)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六)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  (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八)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責應當予以必要的經費等支持。  消費者協會應當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費者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的規定,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這是消法賦予的職責

但實際上

多地消費者組織還都不是獨立單位

與原工商部門牽連甚多

所以對小一點的商戶

還留有一絲絲的震懾威壓

才能在調解過程中起到一點點的作用…


我覺得標題本身就不對,商家為什麼要認慫?小商家才認慫,大商家可以不鳥,我現在就在投訴蘇寧欺詐,人家就不鳥,關鍵還是要看消協願不願意站在消費者這邊還是只想應付一下。


消費者協會是由消費者代表組成的,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 它是隨著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的發展而產生的。它的任務是對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價格等實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指導群眾消費。中國消費者協會不同於一般的民間團體,是各級政府發起成立的半官方的組織。

克洛斯威羽毛球拍雙拍全碳素纖維學生成人訓練套裝2支京東¥ 158.00去購買?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協會的職能是,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受理消費者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鑒定部門鑒定,鑒定部門應當告知鑒定結論;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對於消協來說,消費糾紛沒有不能管的,只有不想管的。我就是市場監管局的執法人員,另一個身份就是消費者協會,調解不下去的情況我就說一句話,調解終止,現在就涉嫌違法事宜負責人帶著身份證和營業執照來隔壁房子做詢問筆錄,你說商家怕不怕我?


被你發現了。其實不止消費者協會沒有執法權商家不買賬,就是工商局,商家也不大認賬。該吃吃該喝喝,管什麼天王老子來了也一樣,何況天王老子來了未必就是找麻煩的。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