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明朝設限「不徵之國」?
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下令編纂《皇明祖訓》宣佈將朝鮮、日本等15個海外國家列為「不徵之國」,告誡後世子孫不得恣意徵討。這15個國家是:朝鮮國(今朝鮮)、日本國(今日本)、大琉球國、小琉球國、安南國(今越南)、真臘國(今柬埔寨)、暹羅國(今泰國)、占城國(今越南南部,後被安南滅國)、蘇門答臘國、西洋國、瓜哇國、湓亨國、白花國、三佛齊國、渤泥國。——摘自百度百科
如何評價這一行為,它是否限制了明朝的對外擴張,如果沒有這條祖訓,安南和朝鮮如今有沒有可能成為「中國自古以來不可分割的領土」?
朱元璋的這「不徵之國」,就如同他給開國功臣的免死鐵券,不太可靠。
皇帝不想讓你死,沒鐵券也死不了;皇帝不想讓你活,你家裡存著一摞鐵券也沒用。同理,皇帝不想打的番邦,就是不徵;一旦「不徵之國」實在蹬鼻子上臉不知好歹,皇帝認為又打他一頓的必要,誰還在乎當初是什麼保證的。
永樂初年,安南陳朝篡位者胡季犛,公然和明朝對抗,伏擊護送明軍,劫殺陳朝末代王孫陳天平。外交摩擦升級為軍事衝突,激怒明成祖,明朝發兵徵討,安南胡朝遭滅國之災,全境被明朝收入版圖,設為交趾布政使司。
可見朱棣也沒把他爹的聖訓太當回事,安南這「不徵之國」,照樣還是打了的。
說個有意思的的事:永樂初年,明成祖安南,還震懾了遠在朝鮮半島的李氏朝鮮。當時明朝和朝鮮在圖們流域也發生領土外交摩擦,朝鮮國內的強硬派也盤算出兵過鴨綠江,西征遼東呢。萬幸李朝太宗李芳遠很冷靜,一看安南的下場,迅速壓制了強硬派,打消和明朝開戰的念頭。
這個表述需要更正一下:
先回答為啥設不徵之國,先看都有哪些?
朝鮮、日本、大琉球、小琉球、安南、真臘、暹羅、占城、蘇門答臘、西洋、爪哇、彭亨、百花、三佛齊、孛泥國。
那麼,明太祖為什麼要設不徵之國?我個人有以下不成熟的幾點看法:
1.政治和經濟因素決定的
洪武時期, 朝廷的主要精力在於恢復生產,維護好內部統治,再加上當時的主要打擊對象,仍舊是北方的蒙古部落;《皇明祖訓》修成頒行之後,太祖要求後嗣帝王都要嚴格照準執行,實際上還是有些擔心開疆拓土的誘惑導致後嗣帝王們忽視了北部的威脅,去打那些僻在一隅的小國,這是其中一點;
洪武四年就下過上諭:
辛未,上御奉天門,諭省府臺臣曰:海外蠻夷之國有為患於中國者,不可不討。不為中國患者,不可輙自興兵。古人有言,地廣非久安之,計民勞乃易亂之源。如隋煬帝妄興師旅,徵討琉球,殺害夷人,焚其宮室,俘虜男女數千人,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虛名,自弊中土,載諸史冊為後世譏。朕以諸蠻夷小國,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為中國患者,朕決不伐之,惟西北胡戎,世為中國患,不可不謹備之耳,卿等當記所言,知朕此意。
2.地區形勢所決定的
例如朝鮮,它在元末是有投機傾向的,不過李成桂奪權以後有幾個隱患,內部政治力量整合,外部有倭寇滋擾,他在位期間是搞定了倭亂,對明朝採取的措施是以小事大,表現的十分恭順,這種恭順一來源於明朝強大的軍事力量,二是藉助明朝來維護自己的統治(實際上洪武二年,高麗王朝就已經派遣使者來入貢了);
至於安南,政治覺悟也很高啊,洪武二年,壬午,安南國王陳日煃遣其少中大夫同時敏,正大夫叚悌、黎安世等,來朝貢方物,因請封爵。詔遣翰林侍讀學士張以寧、典簿牛諒往使其國,封日煃為安南國王,賜以駝紐塗金銀印。而且時不時的前來進貢,還喜歡進貢大象。永樂朝黎大彪子犯了忌諱,朝貢體系是天朝上國的外交綱領,你殺了安南王一家子冒充也就算了,還沒事犯邊,被抽就是另一回事了。
至於其他國家,不知道列為有沒有看過一部老電影叫做《蘇祿國王與中國皇帝》,人家還是國王呢,那國家給你,你要麼?
明太祖朱元璋咋說的:
安南遠居海濱,率先效順,方物之貢歲以為常。朕念彼知嚮慕中華,服我聲教,豈在數貢。故嘗以海外諸國,歲一貢獻,轉運之煩,實勞民力。已命三年一朝,今安南不從所諭,又復入貢,爾禮部其速令廣西遣還,必三年乃來也。
3.倭亂也是避免不了的原因之一
明朝倭亂是貫穿大部分時間的,一直到萬曆中後期才逐漸趨於消停(真正意義上的倭亂是嘉靖時器的嘉靖大倭寇),而在洪武時期,沿海的海防收到的倭亂騷擾是相當嚴重的,雖然這個時期的所謂「倭寇」,絕大多數是元末戰爭以後,泛舟海上的失敗者(多以大多是海盜),卻給國家的邊防穩定帶來很大的困擾。
日本對大明王朝是不夠恭順的,與鐵杆小弟朝鮮和琉球相比,日本就是個籃子。但是為啥列為不徵之國,原因不用說,元朝兩次徵討都沒有討到好處,地方又遠花那麼多錢徵討,也不值當,將日本列為不徵之國,是雞肋的那種感覺。明朝政府嚴禁私人海上貿易,通過官方的朝貢體系,也是解決海盜襲擾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