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舉個數學的例子,我們都知道加法法則,a+b=c. 這是加法的本質,那麼現象是什麼?

這個a可以是1、2、3……乃至正無窮,b可以是1、2、3等等等等,我們會遇到1+1,22+33,666686+345334,每一個現象都可能是不一樣的,所得出的答案也是不一樣的,但他們的本質都是a+b=c。

我們掌握了本質就是掌握了事物的發展規律,用不同的現象去套用相同的規律(公式),得出正確的結果。結果對你不再具有隨機性,每一種行為都有其相應的後果。


掌握本質這一想法來源於西方科學的還原論思想,而掌握本質不等於掌握現象這一想法則可以比作:自安德森寫出的凝聚態物理革命宣言《more is different》這一文章以來,科學觀念由還原論的變革。

舉例來說,在研究物理問題時,我們很可能會萌生這樣一個想法,即我們有了f=ma,有了麥克斯韋方程組,有了所有自然物體的運動規律,那麼我們是否就掌握了一切自然規律?研究瀑布怎樣下落,是否我通過把每個小水滴看成小球,再配上f=ma,就能模擬整個瀑布的運動?《more is different》指出,這是不行的,單個原子具有的性質,對於一億個原子也同樣適用,但是對一億個原子組成的系統就不再適用,在一億個原子的系統中,還有更多更深刻的結論可以被探尋,這就是本質不能決定的現象。

但是掌握本質就沒有用了嗎?物理裡面沒有量子力學就沒有凝聚態物理,人文社科中亦是如此,《資本論》從刨析資本主義的細胞開始,再推出宏大的資本主義社會,學習《資本論》並不能讓你預測股市,但是資本論卻從根本上揭露了資本的醜惡,給了無產階級革命的力量。

因此,本質是一個出發點,你既可以無限向下剖析出更多本質,也可以停留在這一層研究fancy的現象,這些,都是科學。


1.現象與本質的含義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現象與本質的統一體,現象與本質是揭示客觀事物內部聯繫與外部聯繫及相互關係的一對哲學範疇。

本質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質,是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內在聯繫。這種內在聯繫是由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決定的,並因此成為區別於其他事物的重要依據,即本質的區別。本質與必然性、規律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但本質的含義相對更廣泛一些,它是事物內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規律性的綜合。例如,生命的本質是蛋白體的存在方式,就不能簡單地歸結為某一規律。

現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徵,及其表面特徵的外部聯繫。現象按其表現本質的方式,可以分為真象與假象。真象是正面直接地表現本質的現象,假象則是從反面歪曲地表現本質的現象。

選自《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教程》


掌握本質的目的是你可以用你掌握的本質來解釋相關現象。

那為什麼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呢?

因為不透過現象去觀察的話,你怎麼知道本質在哪?

事物的本質決定了事物的現象,但是事物表現出來的現象,又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


意義在於不要被傻子欺騙了。


正因為本質不同於現象,所以才有更加可貴的可能。而所謂本質是從更深層次對問題進行的剖析,這代表著一種更深刻的看待方式與更具普適性的結論規律的發現可能。所以發現本質相對於發現現象是一種進步。且如實驗科學中許多都是在經驗科學「發現現象」的基礎上進一步向本質挖掘(如內在規律,可具體表現為公式),這帶來的進步可不是一點點。


因為看到本質後有更多的可能掌握現象。

或者是更接近於掌握現象


掌握知識是不等於能應用知識,但通過應用知識,你能更好的掌握知識。


規則的規則的規則不可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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