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入贅的(我和我媽姓),我爸沒繼承農村家裡一分財產,一直是家裡出錢出力最多的,現在奶奶放在我父母家養老(我奶奶和我們語言不通),姑姑不養老,叔叔們偶爾輪流接回家幾天。我剛成家沒孩子,叔叔們提議奶奶也輪流在我家養老。我覺得非常不妥,按照傳統,外姓孫子比外孫關係還要遠,怎麼能讓我養老。並且和奶奶語言不通,她漢語只會說幾個基礎句子幾個基礎詞


不管什麼姓,孫子不用養奶奶,除非一種情況,父輩人全都死光了,有一個在你都沒義務,可見你叔,姑他們不講理。


按照法律,你爸兄弟姐妹沒死光的情況下,你那個奶奶是輪不到你來養的。按照傳統,你爸入贅了,家產分不到,你爸是女方的人了,原來的家庭兄弟負責給你奶奶養老,也輪不到你爸,更別說你了。你爸沒繼承還出錢出力最多,這可不是扶弟末扶哥魔,扶慣了別人以為你理所當然的,都是慣的,你爸慣著你不慣著不就得了。說白了就是欺負人,欺負你一家。


不存在法律義務和傳統義務。讓他們告去吧,你聽法院的。


良心,愛。義務聽起好冷冰。有錢有良心就養唄。


不是你的父母 你沒有法定義務給養老


謝邀,不用,孫子沒有贍養祖父母的義務。


這是赤裸裸的欺負人!孫子不管姓什麼都沒有贍養奶奶的義務,除非你的叔伯姑姑全死光了或者全部無贍養能力,而且你還要有贍養能力!

2005年前後,我們老家當地發生一件類似的事情。因為家庭矛盾,剛成年的孫子小李被要求贍養繼奶奶(爺爺後娶的奶奶,爸爸的後媽),繼奶奶有兒有女。要求一個月給贍養費三百。小李的爸爸因病已經去世,媽媽是外地人。鬧了好一陣子,再後來小李娶了當地有點勢力人家的女兒。這事就不了了之了。這中間是否有因果關係,外人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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