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看到的假新聞很多,有個別(……)記者帶了個人色彩,煽動民眾情緒,為了噱頭捏造事實,這種難道不犯法嗎,胡編亂造也是可以的嗎?


記者報道假新聞有多種原因,內部原因是記者缺乏社會良知和職業操守有意為之,外部原因是由於調查不清或記者經驗不足被欺騙,拿到了假的新聞素材,所以在判定犯不犯法時,首先要搞清楚這一點。其次,記者所報道的假新聞影響範圍或者程度如何,非常重要。比如財經記者的假新聞報道很容易導致股市混亂,情節相對嚴重;而娛樂記者常犯的錯誤可能是侵犯隱私或損害名譽,這也屬於違法行為,情節相對更輕罷了。總之如果發現自己被侵權,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利,不過注意調查清楚真相,也要還對方清白。


記者的職業操守是報道真實,但在我國,記者還肩負著宣傳正能量的責任,如果你能理解,就不會有如此偏激的想法了


看情況。

一般來說假新聞構成的是誹謗罪。具體怎麼判看影響、主觀故意還有證據了。


這個要看被編造的一方有沒有意識到了,然而大部分時候,被編造的一方由於某些原因而無法回應,畢竟,摧毀一個人不需要殺死身體的全部,一個致命傷口就足夠了。空穴來風,空穴也未必來風,中國式哲學,編瞎話的人也不全是傻子,對吧。


可能寫真新聞更犯法。


假新聞侵害別人權利,損害別人名譽當然犯法。而且,這樣的行為容易誤導社會輿論,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也容易觸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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