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公司自定義為互聯網公司(不打卡加班沒有加班費,但是忽然開始讓hr記錄遲到)

2.每週6天工作

3.於週日晚上6點(休息日)通知週一要早到半個小時開會


批評扣錢不合理。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勞動者加班。勞動為可以拒絕加班,如果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要支付加班費。這是前提。

用人單位通知上班時間提前半個小時,也就是說,要求勞動者加班半個小時。勞動者可以拒絕。如果拒絕,是勞動者拒絕加班費合法權利。

如果不拒絕,則單位應當支付這半個小時的加班費。

所以,單位扣款或者批評都是違法的,當然,也不合理。


該公司該行為不合理,屬於變相加班了。


你可以拒絕,真的,只要你夠膽。

其實很多時候,找工作是件雙向選擇,沒有人強迫你繼續在公司裏乾的。很多時候之所以法律要說勞動者是弱勢羣體,是因為留給勞動者的只有兩條路,要麼忍,要麼滾。

當然,如果公司特別過份,確實有違法的證據在手,你可以選擇在滾之後提出賠償要求,走法律途徑維權。


有下家就趕緊麻溜離職吧,這種公司說實話如果給的少那就是剝削。 而且最關鍵是命要緊啊兄弟


看看我所在公司的情況,你就覺得這沒什麼了?

  1. 公司也是自定義為互聯網公司,加班要提前申請,請假要提前請假(發生急事還能預知?)

2. 原來每週大小周,結果老闆說改就改成單休,還美其名曰,過年後會改回來,而且春節會補大小周欠下來的天數,哈哈,要補十幾天呢,咋可能。

3. 老闆說話 = 放屁,前腳跟你說項目做好有獎勵,後腳說我只是鼓勵下你們,然後就沒有下文了

4. 行政說話 = 放臭屁,每天各種規章制度定得異常嚴苛,平時就不查,突然哪天來意,就來扣錢,我們公司成立幾年,光扣員工各種規章制度的錢就好幾萬了(傻行政還經常發統計數字在大羣),要知道,一次就扣10塊錢。

5. 臨下班突然開會,上班一半開會,上班一半突然開生日會,做些弱智遊戲,而開會就說些不切實際的東西。不按要求做就啪啦啪啦咋樣,一開會就要背誦公司價值觀、理念,美其名曰是企業文化。

6. ....類似的還有很多。

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問題的,你是去上班,沒必要力爭這些細節。要聊的話,我這邊遇到的很多公司更奇葩。

但是,所有不爽都可以用錢搞定,如果公司給你工資是現在雙倍,但是每天還是扣錢,你也是有划算的。所以,你可以試著要求公司加薪,不加的話,幹到哪天心寒了,就趕緊換家公司吧。

都9012年了,工作要快樂,生活要開心。


就是,太過分了。

典型的不讓馬喫飽還讓馬兒跑

建議曝光,讓他名聲臭名遠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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