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表示,已向碧水新村1号及61号A的相关人士发出警告信。

助理警务处处长陶辉居住在清水湾碧水新村的牌照屋,被指怀疑违反牌照条款及占用官地。地政总署表示,已向碧水新村1号及61号A的相关人士发出警告信。

清水湾碧水新村61A号。资料图片

地政总署回复传媒查询时表示,碧水新村1号属政府土地牌照用地,经实地视察后发现,处所出现天台构筑物和地下构筑物扩建,违反有关规定,已向持牌人发出警告信,要求在一个月内纠正违规事项。

清水湾碧水新村1号。资料图片

署方发现相关政府土地牌照用地以外的政府土地未经批准被占用,已在现场张贴通知,饬令占用人于限期前停止占用该政府土地,否则会根据机制采取进一步执管行动。

清水湾碧水新村1号。资料图片

另外,就陶辉出租的 61A 号屋土地,地政总署表示,属同一个政府土地牌照的另一处许可用地,牌照限作贮物用途,处所同时亦是登记寮屋。署方有理由相信违反土地牌照用途及登记寮屋的部分指明用途,亦出现违反土地牌照和寮屋登记纪录加建构筑物的情况,已向相关人士发出警告信,要求纠正违规事项,署方会继续按既定程序跟进及采取执管行动。

清水湾碧水新村1号。资料图片

地政总署亦已联络有关政府土地牌照的持牌人,要求澄清有否违反牌照规定将牌照转让,如有违规会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