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表证成立。

女被告。(资料图片)

50岁妇人于去年6月在高等法院向3名上诉庭法官座席方向投掷共值7毫的3个硬币,事件涉令在场的一名女保安员受惊。妇人否认一项普通袭击罪,香淑娴裁判官今午于东区裁判法院裁定案件表面证供成立,50岁女被告赖容决定出庭自辩,甫上证人台更一度指自己是「有计划做依件事」。香淑娴裁判官最终把案件押后至1月23日(星期三)进行裁决。

50岁女被告赖容。

50岁女被告赖容自辩时表示,自己在案发当天(2018年6月20日)有计划地到高等法院潘兆童法官主理的法庭,当时赖容到庭时站立欲言时,潘兆童法官便下令休庭,书记遂促请她离开法庭,赖忆述自己离庭后「开始有好多保安跟住我,我觉得好烦扰,所以乱咁走,走左去4楼4号庭」。赖续指女保安员朱肖云一直监视她,「我好嬲咁攞银仔,我唔想伤人嘅,我就用毫子啰,见到个方向无人」,便向空隙投掷银仔。



控方问及赖容是否曾说自己有计划地掟银时,赖容立即否认并指「我唔记得」,赖容辩称自己没有计划到案发的第四庭,只是去到第四庭才计划「掟嘢行为」。被控方问及是否要掟向法官时,赖容否认并澄清「如果我要掟法官一定掟得中架,3个银仔掟3个人」,赖容又指当时女保安员朱肖云「一路望住我,唔会惊架佢!如果佢咁惊,即时入医院添啦!」。裁判官问赖容掟银仔的目的时,赖指「起码我可以透过而家讲(投诉无门等事件令她受到精神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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