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苏怡璇/桃园报导

逃兵最重可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桃园一名现年34岁徐姓男子,11年前到澳洲留学一直没有归国,桃园市杨梅区公所曾两次发函到徐姓男子家中,催告徐男返国接受体检,两次都由家人签收通知书,但徐男并未归国,反而是其家人表示,徐男在澳洲有工作合约,如果离职会被告,所以没办法回台,但不管有什么原因,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有服兵役的义务,不能因为私人契约就免服兵役,依法将他起诉。

▲澳洲留学11年!男届龄不回国当兵辩:工作签约不做会被告。(示意图/与当事案件无关)

根据了解,该名徐男2007年,当年23岁就到澳洲留学,依照规定,最晚33岁必须回国服兵役,杨梅区公所2度发函到徐姓男子家中,分别是去年11月以及今年4月,通知他回国接受征兵检查,但两次通知书都是由徐男父亲签收,徐男都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返国当兵。

细问之下,原来徐男爸爸以其他方式通知人在澳洲的徐男,徐男有看见公文内容,却请家人代为转达,不回国当兵是因为工作有签合约,如果临时不做会被告,但这样的说法并不被接受,依法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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