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生活中,很多人都聽說過「人死債消」這種說法,但是這其實是一種誤解,人死並不代表債消,兩者沒有必然聯繫。事實上,不管是債務人死亡,還是債權人死亡,債務依然存在,債務人仍需要清償欠款。下面由催天下小編為您解答。

債務不因一方當事人死亡而消滅

現實生活中,一方由於各種原因借錢給另一方是常事,雙方也就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這種債權債務關係不會因借貸的一方死亡而消滅。

按照《繼承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其中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

由此可見,債權人借錢給債務人形成的債權,是遺產的一種,是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的。換句話講,債權人死亡,債務依然存在,債務人仍然需要清償欠款,只是其還款對象變成了債權人的繼承人罷了。

那麼哪些屬於債權人的繼承人呢?

按照《繼承法》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且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值得注意的是,遺產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

以上就是關於對於「人死債消」這種說法是否正確的一些問題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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