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修正「服役条例」部分条文,容许认为不适继续服役的现役军人,在赔偿公费后提前退伍,相关规定恐怕将造成抢退潮,尤其是非行员、医师等具有专业技能,在民间收入更高的专业人士。国防部今天(3号)表示,在相关作业机制还没有颁布前,目前仍然依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服役年限,以及赔偿作业办理,并未出现媒体所说的「退伍潮」。

国防部表示,这次修正「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是根据立法院决议,考量军人权益、国军战力维系等因素,在第15条第1项第10款订定「任官服现役满一年提出申请,并经人事评审会审定,得予以退伍」的规定,并针对未依招生简章服满役期,订定赔偿办法。目前国防部正审慎研议相关程序与机制,包含单位战力维系评估、有无特殊事由、召开人评会,以及赔偿办法订定,在办法订定完成后,依照办法办理,核定现役人员提前退伍的权责为中将以上主官。在相关作业机制未颁布前,目前仍然是依招生简章规定服满法定役期及赔偿作业,并没有所谓申请退伍潮出现。

国军实施全志愿役后,有部分现役军人因为不适应军中生活,想退却受限服役年限,无法说退就退,以「精神异常」为由提前退伍,成为常用的早退手法。(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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