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登记法 公司欠我六七万薪水.没登记.没劳健保.辞退我

公司辞退我之后,说应该是月底收到客户款的时候才打电话叫我回去拿薪水.还说不确定会不会一此给或分几次给我...公司一直说会去登记.所以我们也一直等公司可以赶快上轨道.却迟迟没消息.请问这部分我可以去政府哪个机关告发跟起诉呢?还有我可以有什么保护自己的方式呢?谢谢


1.如果该公司真的没有营利事业登记,你可以县市政府工商发展处举发他违反商业登记法,顺便连同对方逃漏税一起报上去。

当然举发前,请先备妥资料(如老板的名片、公司照片、营业地址、往来客户名单…之类的资料,证明有营业之事实)。

如未经县市政府核准设立登记,则"工商发展处"会先函请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查告是否为小规模商业,若非小规模商业,则依商业登记法第31条规定命业者于30日内办妥登记,逾期未办妥登记,则依商业登记法第31条规定裁处罚锾。

2.找劳工局做劳资协调 他如果要申请公司行号就不敢不理, 要不然就告他诈欺背信,可是你有没有你有去上班的证明呢 ?

你第一个动作就是快去劳工局申请劳资纠纷协调,如果太晚才去 ,怕公司耍诈说是你自己不做的,或是以旷工超过4日为由将你解雇,劳工局的协调, 效力跟法院的一样, 还有热心的义工帮你解答困惑, 积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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