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推住院医师社会对话,迄今已受理30家医疗院所劳基法第84条之1核备。(图/新北市劳工局提供)
▲新北推住院医师社会对话,迄今已受理30家医疗院所劳基法第84条之1核备。(图/新北市劳工局提供)

医疗院所雇用的住院医师,本月起适用劳动基准法。新北市政府劳工局为确保新制上路后,住院医师的劳动权益符合标准,8月即采社会对话,取得劳资共识。据新北市政府劳工局今(23)日统计,现已受理30间医疗院所的核备,将影响669名住院医师。

受雇于医疗保健服务业者的住院医师,除依公务人员法规任用的公立医疗院所医师之外,今年9月1日起均已纳入劳动基准法保障范围。倘采劳基法第84条之1的责任制,得由劳雇双方另行约定「工作时间、例假、休假、女性夜间工作」,并报请当地主管机关核备。

对此,新北劳工局于8月13日已先邀请新北市医师公会、13家大型医疗院所代表及学者,进行劳资政学社会对话。现场除就劳基法第84条之1约定书报核内容及方式形成共识外,对于约定书所涉劳基法规定及劳动检查标准,也进行深入的讨论与厘清,以期保障住院医师劳动权益。

劳工局指出,目前永和耕莘医院、慈济医院、双和医院等8间大型医院均已申请84条之1核备作业,本市共计30家医疗机构完成核备,并有669人次受到约定书拘束。

劳工局提醒,完成核备程序后,仍以每工作7天、休假1天为原则,且不得连续工作超过12天;此外,为兼顾诊所受雇医师权益,劳工局也发函至新北市牙医师公会及中医师公会,请其转知所属会员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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