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學毆打後反殺致2死1傷!警方通報來了,算不算正當防衛?
編者按:近日,發生在江蘇淮安校園裏的一起反殺案引發社會關注。該校三名21歲學生毆打一名19歲校友,其中兩人被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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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案件被同時打上“校園欺凌”“正當防衛”兩個標籤時,難免引發社會討論。在這起反殺案中,被毆打的19歲學生是否可以被認定爲“防衛過當”?近年來被社會高度關注的校園欺凌,又該如何破解?
涉事學校官網。
三學生毆打同學遭反殺
近日,一則網上流傳的視頻引發網友關注。
視頻顯示,5月12日,江蘇淮安,三名學生毆打一名校友,其中兩人被反殺。有同學稱,幾人此前早有矛盾。
根據新京報報道,一名該校學生李雲(化名)稱,事發學院宿舍樓東五舍六樓,蔣某系預科班學生,“晚上11點50分左右,宿舍外面有很大的嘈雜聲,持續了三分鐘左右,後來警察來了,把蔣某帶到宿舍外面問話。”
李雲稱,救護車隨後趕到,把幾名死傷者擡走,宿舍正門被封鎖,學生只能從側門進出。據李雲拍攝的視頻顯示,一名白色短袖男子左手臂有血跡站在宿舍大樓門外,一名穿制服的男子正在與他對話。
據報道,涉事人均爲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該校辦公室工作人員透露,幾位毆打者爲畢業班學生。目前學校學生正常上課,沒有受到影響。
圖片來源:微博@淮安開發區警方
13日,淮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通過官微通報,淮安一學院三名學生毆打一學生,遭到反殺致2死1傷,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案件正在偵辦中。
據通報,5月12日23時55分許,淮安市技術開發區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情。經初查,鄒某(男,21歲)、邱某(男,21歲)、馮某(男,21歲)等人因瑣事糾紛毆打蔣某(男,19歲),蔣某用匕首捅傷鄒某、邱某、馮某(涉事人均爲某學院學生)。後鄒某、馮某經搶救無效不幸死亡,邱某受輕傷。蔣某已被抓獲。
目前,當地警方正積極做好案件偵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善後等工作。
爭議:算不算正當防衛?
此事件被曝出後,不少網友表達了自己的想法。
其中,有網友認爲,鄒某、邱某、馮某等人以大欺小,以多欺少,導致蔣某隻能選擇反抗,應當認定爲正當防衛。
微博截圖
但同時,也有網友稱,蔣某手持匕首,已超過正當防衛的限度,應屬防衛過當。
微博截圖
針對網友的疑慮,小新就此採訪了相關領域的法律專家。
天津宸寰律師事務所律師趙青霞認爲,因爲目前披露出的證據還比較有限,蔣某的做法能否構成正當防衛需考慮以下多種情形,而蔣某使用的匕首,也會成爲案件的關鍵一環。
趙青霞分析,因爲警方通報中並未提及匕首的來源,匕首如果是其他人攜帶,蔣某在被侵害過程中搶奪過來之後,其他人仍然繼續對其進行侵害,蔣某爲了確保自己的安全,揮舞匕首時將其他人誤傷,是可以認定爲正當防衛的。
但如果蔣某搶奪到匕首後,已經使其他幾人感到害怕而停止侵害,但蔣某反過來持刀對其他人進行侵害,已經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則屬於防衛過當。
同時,趙青霞還分析,因爲有同學提到過幾人之間早有矛盾,如果這把匕首是蔣某刻意帶在身上,並藉機對其他幾人施行侵害,則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
“當事人的主觀動機不同,可能會得出不同的結論,最終還要看警方掌握的證據。”趙青霞稱。
資料圖:鄭州特警演繹防身技能。 劉濤/攝
校園欺凌難題如何破解?
近年來多發校園欺凌事件,長時間牽動着學生和家長的神經,也被社會輿論高度聚焦。
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的通報,2018年4至12月網絡媒體報道的80起學生欺凌事件中,91.2%的受害者並未主動求助,半數以上欺凌者對自己的行爲沒有清晰認識,中小學生對於校園欺凌的認知仍存在不足。
而在法律層面,校園欺凌則同樣面臨困局。
“在中國目前的法律體系中,對於校園欺凌並沒有專門的法律規範進行界定。”趙青霞稱,立法部門可以考慮以立法或司法解釋等方式對此做出更加具體的規定,從完善法制入手,解決此類問題。
北京德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安翔則認爲,在校園欺凌領域,雖然有很多現有的法律可以適用,但立法部門可以基於校園的特點和未成年的特點,考慮將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進行細化。
同時,安翔還表示,應對近年來多發的校園欺凌事件,需要學校、司法機關、社會和家庭打出“組合拳”。
他進一步解釋稱,未成年人會有一個違法犯罪行爲的高發期,他們心智不夠成熟穩定,也不太能預判事情的後果,這就需要學校從教育的角度,司法機關從法律的角度,家庭社會從心理建設等多方面入手,幫助未成年人能平穩度過心理不成熟、不健全的這段違法犯罪高發期。
點亮,
希望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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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網(ID:cns2012)
作者:冷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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