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兼职助理」称只与文议员有一面之缘,枉论受薪为他工作。‬

元朗区新田选区议员文光明涉嫌2012年至2016年间,讹称「聘任」一名兼职助理,并借此向民政事务总署申领14.7万元作营运开支补贴。文光明议员否认控一项欺诈罪,今于屯门裁判法院受审。时任女秘书出庭顶证议员供称,虽屡以兼职助理的资料填写申领表,但从未在办公室内遇见他,但4年间从没向议员提出质疑。「影子兼职助理」庭上否认曾与文议员签下任何雇佣合约,又表示只与文议员有一面之缘,枉论受薪为他工作。‬

黄汉明。

‪时任秘书周雪莹庭上供称,曾于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预备共48份开支申领表,当中包括48份「黄汉明」兼职助理的薪金收据。每年年初,周一次过预备该年12份申领表给文议员,然后每月月尾,文议员将签妥好的每月申领表交还予周,再由周填上日期;完成后一般由文议员负责递交。周补充,每月从文议员接过申领表前,文件已填有黄的署名,但在任期间从未见过兼职助理在办公室出现。裁判官问,周曾否向文议员询问黄的行踪,周回应:「从没过问,一直只跟随议员嘅指令做嘢。」‬

‪「兼职助理」黄汉明庭上表示,2012年初时出任早更的士司机,否认曾与文光明议员签下任何雇佣合约。2011年,文光明的外甥张国邦联络黄,提议与他合租一辆的士方便工作,黄答应,并透过张向车会提供身分证副本和车牌副本。黄声称只在张宅外「交更」时与文有一面之缘,又否认曾参与「挂横额」、「贴告示」、「送果篮」办公室工作,枉论每月收下3000元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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