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闻报导,2016最低工资将于105年10月1日起调为126元,第二阶段自106年1月1日起调整至133元,,总计调升13元,总调幅10%。至于最低薪资,自106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资由20008元调整至21009元,调升1001元,调幅5%。但全案仍须提案行政院核定...

我个人比较好奇怪的是,为何最低薪资除以240 (每天工作8小时,8小时X30天),除出来的数字会低于最低工资? 难道不能是最低工资X240等于最低薪资吗?

如果说,最低工资以133元/时来计算,133元X240时 = 31920元/月。

当然,我可以理解,如果一下子将最低工资涨成 31920元/月,资方早就撤资了。不过我还是觉得,最低薪资21009元实在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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