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在大连召开。会议提出,利用两年时间,全面摸清辽宁省入海排污口底数,查清污染物来源,有效管控入海污染排放,为辽宁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局长曹立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胡涛、副厅长魏永庆、监察专员黄耀宏以及沿海六市政府分管市长和生态环境局局长参加会议。

  摸清入海排污口底数,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是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基础。会议要求,沿海各市要按照制定的工作和实施方案,立即行动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1

  包抓负责,切实承担起属地责任

  要加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政府包抓领导负责制,建立信息公开和整改销号制度,建立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资源,共同发力。

  2

  攻坚克难,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要将目标和任务逐项逐级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形成路线图、时间表,挂图作战,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3

  保质保量,坚决完成考核任务

  要建立责任追溯制度,确保排查数据、监测数据和溯源点的真实性和准确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调度考核,知责、尽责、担责、究责,集中力量打好这一役,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持续发力提供保障。

  4

  精准发力,因地制宜开展“查测溯治”

  各项任务要与生态环境部“查、测、溯、治”四个步骤的安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步调一致,分步推进各阶段任务,确保排查整治科学有序推进。

  5

  规范管理,提升排污口监管能力

  要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实施规范、科学、精准管理。建设好辽宁省入海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所有入海排污口的动态化管理。适时出台辽宁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备案程序,实现对入海排污口的全过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监管体系,切实提高入海排污口管理水平。

  6

  全力保障,随时提供技术支撑

  省环保系统的有关技术部门将为各市做好服务和保障。环科院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省环境监测中心要提前介入,提前准备,主动对接海洋处;环监局在溯源整治环节要加强对沿海各市执法队伍的指导;海洋处要组织好各市和各技术保障单位,全力以赴,打好渤海攻坚战。

  大连市、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丹东市六个城市分管市长汇报了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

  来源:辽宁生态环境大连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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