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何东辉 林媛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绝不是一句空话。日前,林某在德化申请“安居工程”保障性住宅时因失信受阻!

  2012年6月,林某因生意需要向周某借款4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多次催讨,林某均未还款。2013年10月,周某将林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后,林某依旧未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周某向德化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后,经系统查控,林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因其常年外出难寻踪迹。

  本以为案件进展就此停滞,今年3月底却有了转机——林某主动约上申请人周某前来法院要求还款。原来,林某申请购买该县的“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因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相关部门联合惩戒,购房资格将被取消。“原本以为欠钱不是什么大事,没还也无所谓。”林某羞愧地说,“没想到因为有不良记录连申购买房都会受限,是我小看了‘黑名单’的‘威力’。”

  据悉,根据德化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该县此次“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核查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法院查询申购对象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失信被执行人在通知期限内没有到法院结清案件的,将取消购房资格。在首批申请购房的1500位申请人中,有28名申请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目前已有10名申请人主动前来法院结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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