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下月转介区院审

高院去年底裁定商人黄兴国前年底在沙田花园城内强奸一名醉酒女子,被判囚5年4月。案件开审前,两名中年汉涉嫌以20万报酬,游说他人协助两人说服证人不出庭作供,两人共被控三项蓄意作出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案件今于沙田裁判法院提讯,两人毋须答辩,案件将转介至区域法院于6日2日再讯。两人获准以现金保释,期间须定期到警署报到和不得接触证人。

次被告陈昌国。

首被告59岁公司董司陈伟强,被控分别在8月4日和11月21日,有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透过汤志伟Jasen劝阻事主不要在案件审讯中顶证黄兴国,并声称会提供20万元报酬给汤。

次被告45岁陈昌国报称装修工人,被控去年9月30日在香港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透过汤志伟Jasen劝阻事主不要在案件审讯中顶证黄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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