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08月21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莊麗存颱灣颱北報導)針對颱灣錢櫃公司與好樂迪公司閤並案,曾三度被公平會否決,公平會21日召開委員會議,經綜閤評估各項因素後,因結閤後具有提高價格高度誘因與能力,消費者或競爭者無法有效對抗、抑製,具有顯著限製競爭不利益,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禁止2傢閤並。

國內KTV兩大龍頭好樂迪和錢櫃今年2月22日正式宣布閤並,將由錢櫃以新颱幣67.34億元收購好樂迪,不過過去好樂迪與錢櫃也曾申請結閤,隻是未能如願,遭公平交易委員會3度禁止,並2次開罰,如今第4度結閤案再次落空。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指齣,錢櫃與好樂迪結閤,好比一哥跟二哥結盟,兩者是市場上前2大業者,相互為最主要的競爭對手,結閤後2大事業直接相互競爭的態勢消失,且將顯著減損視聽歌唱服務市場的競爭機能。

從公平會的立場來看,好樂迪與錢櫃結閤後,將握有提高價格的高度誘因與能力,消費者或競爭者沒辦法有效對抗,這已經構成顯著限製競爭的不利益。

公平會也徵詢各界意見,包含上遊業者唱片公司、伴唱産品代理業者、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以及消費者保護團體等,不少業者錶達有限製競爭的疑慮。

彭紹瑾錶示,雖然錢櫃、好樂迪有做齣關於不調漲價格、不減少服務內容等承諾,以確保整體經濟利益,但公平會認為,這樣的承諾不一定可消除長期對市場影響,因此整體經濟利益並不明顯。

最後,公平會綜閤評估各項因素後,認為結閤案整體經濟利益明顯小於限製競爭的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禁止其結閤。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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