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城管。(图/翻摄自《阜阳公众网》微信公众号)

▲大陆城管。(图/翻摄自《阜阳公众网》微信公众号)

记者马叔安/综合报导

安徽省阜阳一名卖狗维生的班姓男子,在社交平台上以「城管」称呼犬只,于13日被拘留10日。男子强调,自己这么做只是因为觉得好玩。但他的行为依旧引发争议,不过有律师表示,这样的称呼虽然不雅,但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综合陆媒报导,班姓男子生于1988年,他被警方传唤后,表示自己很后悔,「我不懂法,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对于他所面临的判决,有网友质疑,「哪条法律规定不能给狗狗起名『城管』?」但也有人认为,班姓男子此举是对城管、协管群体的侮辱。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认为,给狗取名「城管」虽不雅,但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公安机关认定寻衅滋事或有不当。本案中所涉的「城管」在生产实践中通常指的是一类职业,而职业按照大陆现行的法律规定是没有名誉权的,且即便涉事男子在网路上对其宠物称呼「城管」、「协管」,也不必然地会对相应「职业」产生侮辱。

城管全称为城市管理执法,是大陆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职权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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