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长苏嘉全。(图/记者陈明安摄,2018.10.12)
立法院长苏嘉全。(图/记者陈明安摄)

立法院临时会今(19)日通过《国家安全法》部分修正案,加重共谍刑责、纳入网路共谍行为,修法通过后,若被中国大陆吸收成为间谍者,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金。立法院长苏嘉全表示,这是阻止受到诱惑的国人铤而走险、误入歧途。

立法院临时会三读通过《国安法》修正草案,苏嘉全感谢朝野党团能够凝聚共识,针对实体或网路上从事共谍行为,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并重罚3千万,若进一步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者,更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千万元到1亿元巨额罚金,此外若罪犯本身领有退休俸,也将面临追讨缴库。

苏嘉全指出,这些年来,中国对台统战力量无孔不入,渗透、吸收工作力道越来越强,行政立法也要共同携手合作,期盼透过今天的修法,强化防范任何危害台湾国家安全的侵扰,阻止受到诱惑的国人铤而走险、误入歧途,大家一起捍卫民主、捍卫我们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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