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车站 。(图/记者张瑞杰摄)

▲台中火车站 。(资料照/记者张瑞杰摄)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詹姓男子去年6月身上有7万多元现金,却还在台中火车站向一名李女借车资,声称要搭到台北短缺180元,善心的李女不疑有诈交给他200元,詹男还找对方20元;詹男食髓知味继续用同样方法向路人行骗被李女发现,立即通报铁路警察到场逮捕,台中地院判依照诈欺罪判4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詹姓男子有多项诈欺、性骚扰等前科,106年曾经在台北车站用相同手法行骗,当时他声称要回台中却缺车资,向一名陈男借了150元,后来陈男发现受骗上当,被台北地院依照诈欺罪判刑4个月。

没想到108年6月他又缺钱,来到台中火车站1楼的回廊处,向李女佯称想要打车去台北,欠缺车资需要向她借180元;李女拿出200元的纸钞后,詹男还找了20元零钱给李女。詹男诈得财物后,又故技重施向其他民众行骗,李女一转身发现詹男恶行,立即通报铁路警察将他逮捕,并扣得现金7万71元。

法官认为,詹男过去才用相同手法行骗遭判刑,却仍不知悔改,在市场担任卸货工作的他月收入也近3万元,生活无虞;身上也有携带7万多元现金,可见并非没有资力,但还是习惯以「搭车缺车费」的名义向民众骗钱,依照诈欺罪判他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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